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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法院掛牌成立
華龍網  2018-12-24 14:02:17

  原標題: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法院掛牌成立 已受理首起案件   

  華龍網12月24日11時55分訊  作為目前全國首家覆蓋自貿區全域的專門化法院,24日上午,重慶兩江新區人民法院、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正式掛牌成立。據悉,該院將實現對類型化案件的專業化審理,為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據了解,2017年4月1日,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掛牌成立,覆蓋江北區、沙坪壩區、北碚區、渝北區、渝中區、九龍坡區、南岸區等七個行政區部分區域,涉自貿試驗區案件分別由各轄區基層法院管轄。

  隨著案件增量加快、新型疑難案件不斷涌現,市高法院先後出臺《為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實施內陸開放高地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保障與服務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司法政策文件,成立重慶自貿試驗區法治保障工作推進組,建立內陸開放法律研究中心與自貿試驗區涉外法律人才庫,同時以“鐵路提單”為突破口大膽探索陸上貿易規則,為自貿區的發展提供相應司法配套支持。今年11月14日,市高法院還發佈了第一批涉自貿區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今日,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受理了第一起案子。2017年11月20日,原告董某與位於北碚區水土高新技術産業園內的被告某健康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約定原告加盟被告開發的某産後調理服務項目,加盟費26萬元,簽訂合同日支付2萬元定金,剩餘加盟費在2017年11月27日前付清。簽訂合同當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2萬元定金,此後相繼支付了5萬元加盟費。

  董某訴稱,在合同簽訂後,被告並未履行合同義務,雙方至今未著手籌劃加盟店的開設。董某認為,這份合同客觀上已解除,被告應返還原告已繳納的所有款項。經原告多次催收無果,故訴至法院。

  如何確定案件是否在受案範圍?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可在百度中搜索“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區域識別系統”後按要求錄入住所地等信息可作相應識別。

  作為司法服務保障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平臺和窗口,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管轄範圍確定為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的涉及投資、貿易、金融等第一審商事案件,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轄區內、訴訟標的額為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知識産權民事案件,全市範圍內訴訟標的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涉外商事案件,市一中法院為上訴法院。(記者 李裊)

編輯:歐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