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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門前三包” 重慶已簽訂6萬餘份責任書
新華網  2019-03-29 0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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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門前的“門前三包劃線”。新華網發(高靖雲 攝)

  新華網重慶3月28日電(陶玉蓮 高靖雲)日前,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明確提出,責任人在責任範圍內,需按照“包衛生、包秩序、包設施”的要求,對城市市容環境承擔相關管理責任,目前已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6萬餘份。

  “門前三包”是哪三包?

  重慶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門前三包”責任制在重慶主城區城市建成區和主城區以外區縣(自治縣)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區適用;建制鄉鎮、場鎮所在地和其他按城市建成區管理的區域參照執行。

  “門前三包”責任制是指責任人在責任範圍內,按照“包衛生、包秩序、包設施”要求,對城市市容環境承擔相關管理責任的制度。“包衛生”要做到無暴露垃圾、渣土、糞便、污水,規範垃圾投放,保持環境整潔等;“包秩序”要做到無亂擺攤、亂搭建、亂堆放、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和亂丟亂倒行為等;“包設施”則是不得擅自拆除、侵佔、關閉環衛設施,不得擅自損壞供水設施和排水設施等。

  在重慶一家中餐酒樓老院老店,店長陶琳對實施“門前三包”的變化深有感觸。她稱,在統一標準推行之前,沿街店舖門前大多都是行人丟的垃圾,牛皮癬廣告隨處可見,整個衛生管理都比較混亂。“‘門前三包’實行後,周邊環境變得越來越好,客人進出的心情愈加愉悅,生意也蒸蒸日上了。”陶琳表示,門店環境與客流量本來就是相輔相成的關係,店主們發現這樣的整治是有積極影響的,自然也就倍加自覺。

  明確八類“門前三包”責任人

  據介紹,“門前三包”責任人是指臨街建構築物(含其他設施、場所)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責任範圍包括責任人所有、管理或使用的建構築物臨街的地面、墻面和立面空間等周邊環境。

  《辦法》明確了以下八類責任人:

  1、道路兩側建築物外墻立面至道緣石的區域,道路兩側建築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業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2、機場、車站、港口、碼頭和文化、體育、娛樂、遊覽、公園、綠地等場所,其經營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3、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本單位為責任人;

  4、居住區、寫字樓等已實施物業管理的,其物業管理企業為責任人;

  5、未實施物業管理的,其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為責任人;

  6、集貿市場、展覽展銷場所、商場、餐飲店,其經營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7、建設工地,其建設單位為責任人;

  8、整治土地、待建土地,其土地使用權單位為責任人。

  截至目前,重慶主城各區結合實際試點 “門前三包”制度,已累計制定“門前三包”責任牌6萬餘塊,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6萬餘份。

編輯:歐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