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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擬修正長江防護林體系管理條例
華龍網  2019-05-28 13: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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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銳作説明。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記者 李文科 攝

  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5月27日16時訊(記者 趙紫東)《重慶市長江防護林體系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此次修正案草案共八章四十四條,涉及修改11條,刪除3條。

  重慶市人大城環委主任委員屠銳介紹,長江防護林體系是三峽庫區的重要生態屏障,對於保障三峽工程的長治久安及長江下游的生態安全意義重大,條例實施以來對重慶市長江防護林體系管理髮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形勢的發展,條例已經不適應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管理的需要,迫切需要修正。

  據了解,《重慶市長江防護林體系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1998年5月29日經市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于2010年7月23日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修正。

  此次修正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分別是:

  修正案草案把現行條例第四條修改為:“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應當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遵循統一規劃,因地制宜,因害設防,分類指導,依靠社會力量,實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

  在法規清理方面,修正案草案根據法規清理結果,對標《森林法》的規定,對現行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進行了修改。

  在對與現行法律規定和改革精神不一致方面,修正案草案修正了與《預演算法》相衝突的條款。刪除了與《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以及涉及放管服改革中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不一致的內容。修正案草案還對照《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對第五條進行了修改,按照《重慶市地方立法技術規範》刪除了第四十六條,對個別文字作了修改。

編輯:歐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