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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總河長令(第二號) 關於在全市開展污水亂排、岸線亂佔、河道亂建“三亂”整治專項行動的決定
重慶日報  2020-06-01 12:18:57

原標題:

重慶市總河長令(第二號)

關於在全市開展污水亂排、岸線亂佔、河道亂建“三亂”整治專項行動的決定

各級河長、河長辦公室,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切實解決我市河流管理保護突出問題,助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市域內“一區兩群”協調發展,持續深化落實第1號市級總河長令,決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結合全面推行河長制,在全市組織開展污水亂排、岸線亂佔、河道亂建“三亂”整治專項行動,加快實現河暢、水清、岸潔的目標,努力讓每條河流都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一、全面排查。全市各級河長、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針對本區域內污水亂排、岸線亂佔、河道亂建問題,立即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要堅決去存量、遏增量,進一步排查整改本區域內污水偷排、直排、亂排問題,對2019年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徹底改、改到位。要綜合運用實地核查、日常巡查、遙感監測等方式,對本區域所有河流岸線亂佔、河道亂建問題進行全覆蓋、拉網式排查,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

二、強力整治。全市各級河長、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大整治力度,注重水域治理與岸線監管、短期應急與長期規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專項行動與長效機制相結合,確保整治取得實效。要重點打擊違法排污、超標排污和直排、亂排污水行為,做到依法依規改、壓實責任改、倒排工期改,加快補齊污水處理設施短板,杜絕污水亂排問題發生,確保長江幹流重慶段水質為優。要重點清理整治長江幹流岸線利用違規項目和涉河違法違規建設、傾倒棄渣、消落區非法種植等行為,發現一處、整治一處、鞏固一處,切實做到分類整改、立行立改、應改盡改,推動問題按期銷號、動態清零,確保河道面貌煥然一新。

三、規範管理。全市各級河長、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強化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建立河流巡查、保潔、執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實河流管理保護責任主體、人員、設備和經費,建立完善流域統籌協調和上下游、左右岸聯防聯控機制,加快推進河流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護長效機制。要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控,加強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強化岸線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讓每條河流都成為一條安全線、生態線和風景線。要加強社會監督,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共同關心、支持、參與河流管理保護,共同守護好碧水青山。

全市各級河長、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污水亂排、岸線亂佔、河道亂建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統籌研究部署,強化督導考核,精準追責問責,不斷提升全市河庫監督管理水準,切實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

此令。

重慶市總河長:陳敏爾 唐良智

2020年5月13日

責編:馮鈺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