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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澳大利亞海關簽署 AEO互認安排
2017-11-30 09:33:16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編輯:王文萍

  中國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澳大利亞移民與邊境保衛部部長彼得·達頓27日在澳大利亞堪培拉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澳大利亞移民與邊境保衛署及邊境執法署關於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大利亞誠信貿易商計劃互認的安排》。此舉將進一步提升中澳貿易的安全與便利化水準,惠及兩國經貿發展。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簡稱,即“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制度是世界海關組織倡導的通過海關對信用狀況、守法程度和安全水準較高的企業實施認證,對通過認證的企業給予優惠通關便利的一項制度。不同海關之間,可以通過AEO互認制度給予對方的AEO企業優惠便利措施,從而顯著提升兩國企業跨境通關效率,壓縮通關時間,降低貿易成本。

  中國海關自2008年建立AEO制度,目前已步入AEO制度及互認工作的先進國家行列。今年10月,由中國海關起草的《世界海關組織“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實施指南》在世界海關組織“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工作組會議上通過,這是我國海關首次在AEO領域引領制定國際規則。截至目前,我國已與35個國家和地區達成AEO互認安排,包括與歐盟、新加坡、瑞士、新西蘭、以色列、澳大利亞等互認以及內地和香港的互認。據統計,我國AEO企業貨物出口至上述互認國家(地區)時,查驗率降低了60%-80%,通關時間和通關成本降低了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