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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財政資金實行信用負面清單管理 失信將被"拉黑"
2018-02-02 09:33:24  |  來源:廣西新聞網  |  編輯:唐志強

  【廣西要聞】(首頁標題)廣西實行信用負面清單管理(內容頁標題)廣西財政資金實行信用負面清單管理 失信將被"拉黑"(摘要在文末)

  新聞發佈會現場。廣西新聞網記者 韋驕陽攝

  廣西新聞網南寧2月1日訊(記者韋驕陽 實習生劉錦蘭)2月1日,記者從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今年1月9日,自治區財政廳印發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信用負面清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自治區本級財政性資金實行負面清單管理。

  據了解,《辦法》中信用負面清單,是指對在自治區本級財政性資金申報、使用、管理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失信失范單位,除由執法部門按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理處罰外,將其違規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在一定期限內對其申報自治區財政補助資金資格、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等進行限制。

  “近年來,廣西財政支出規模不斷擴大,過去的2017年,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4912億元,比2016年增長10.6%,增支471億元。要保障如此龐大的財政資金安全、規範、有效使用,必須加強財政資金監管。”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席鴻康表示,當前我區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中仍存在騙取套取、截留挪用等突出問題,迫切需要採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強財政資金監管,《辦法》的出臺是廣西財稅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

  《辦法》規定,企業、單位在財政資金申報、管理及使用過程中,存在騙取套取、擠佔挪用、虛報冒領、違規使用財政資金以及拒絕接受執法監督等10個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列入信用負面清單予以懲戒。若屬財政預算管理單位的,視情況縮減當年或次年此項財政資金規模,情節嚴重的暫停申報資格1—3年;對於企業等非預算管理單位,視情況暫停其所有自治區財政性補助補貼資金申報資格1—3年,情節嚴重的,1—3年內限制其作為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

  對於仲介機構在財政資金項目申報、實施、決算、驗收等過程中,因出具虛假材料、不實報告等違規行為受到自治區級及以上財政、審計部門行政處理處罰的,也將列入信用負面清單,將其失信失范行為通報相關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情節嚴重的在1—3年內限制其作為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

  除對違規主體進行懲戒外,對於因市縣相關部門監管不力造成違規行為突出的,視情況縮減該地區專項資金分配數額;對於專項資金管理混亂、違規問題突出、績效低下的,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暫停、縮減直至取消該項資金。

  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劉一原在回答記者問時表示,財政部門在落實懲戒措施的同時,還將信用負面清單相關失信信息推送至自治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供相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查詢利用。“通過‘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倒逼財政資金使用主體依法管理使用財政資金。”

  【 編輯:廖志榮  作者:韋驕陽 劉錦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