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出臺已有半年多,記者調查——
獨生子女護理假 單位執行得怎樣
【編者按】
剛過完狗年春節假期,已經有不少人在翹首以盼今年接下來的假期。
按有關法規,我國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有國慶、中秋、清明等等,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有婦女節、青年節、兒童節、建軍節。除此之外,其實還有許多帶薪假期,如帶薪年休假(工休)、探親假,獨生子女護理假等等。這些假期,短的只有半天,長的達148天(産假)。身在職場的你,每年的帶薪休假情況如何?讓我們來聊聊帶薪假期的那些事。
南國早報記者 郭燕群 劉冬蓮
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逐步進入老年人行列,獨生子女如何照顧好父母成為社會性難題。2017年9月1日,我區最“年輕”的帶薪假期——獨生子女護理假正式實施,儘管地方立法中明確了護理假這一假期,但政策實施半年來,在一些單位卻面臨落地難的問題。其實,不僅是獨生子女護理假,“三八”婦女節、“五四”青年節等假期在一些單位也成了“紙上福利”
現象
獨生子女護理假落地遇“尷尬”
2017年9月1日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如果年滿60歲父母患病住院,廣西的獨生子女可享受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帶薪護理假(以下簡稱護理假)。
近日,南國早報在官方微信發起問卷調查,有630人填寫了調查問卷。其中,僅有10人成功請過護理假,18人表示“請過,但是單位沒有批准”。調查還顯示,36%的人甚至不知道有這一假期。
自治區老齡辦是實施辦法的起草單位。據自治區老齡辦參與實施辦法起草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實施辦法出臺後,老齡辦也接到了一些諮詢和反映。有的市民反映,他們不知道護理假要怎麼請。有的單位表示,員工想請,但是他們不知道怎麼批,比如請護理假需要提供什麼手續,怎麼走流程,如何證明父母生病可以請護理假等等。
由於目前沒有實施細則,對於具體怎麼請假,自治區老齡辦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收集了群眾和各單位的一些意見,並向相關立法部門反饋。而且護理假作為新設的假期,還需要衛計委、人社等部門來配合實施。
調查
機關事業單位大多批假,私企落實難
調查中發現,護理假遭遇的最大阻力來自於用人單位。
目前給職工批護理假的大多是行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堪稱落實政策的模範。姚女士在南寧市一家機關單位上班,去年9月,她就在報紙上看到了刊登的實施辦法全文。後來姚女士母親生病住院,她找出報紙複印了相關規定,在請假單上註明請假理由,並附上醫院開具的病歷以及複印的實施辦法條款,單位很快就批假了。
玉林市某單位人事科負責人李先生説,廣西獨生子女護理假的政策一實施,他們單位就有兩人先後請了護理假。其中一人,老家在玉林市的下屬縣份,因父母病重而請假。另外一人,老家在貴港市,因為母親出車禍,請護理假回家照顧,後因其母傷情較輕,於是兩三天后就收假回來了。
南寧市一家房地産投資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負責人陳女士表示,護理假在私企這邊落實起來有難度,因為有不少崗位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如果有人請假,會造成其他人工作量增加。類似難批的假期還有25天的男方陪産假,“當然,如果有很緊急的事情,我們還是准假的”。陳女士説,護理假雖然難請,但可以請不帶薪的事假或者請年休假。
在記者採訪中,部分市民認為,帶薪假期能不能休,主要還是看用人單位是否願意給員工請假,手續怎麼辦、如何證明這些都不算理由。網友“果子狸小姐”説,前兩年還沒有護理假政策的時候,媽媽生病,她需要請假兩周回家照顧,領導聽説後不但批了假,還交代她安心在家照顧老人,等媽媽病好了再來上班,“領工資時沒因為請假少給我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