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高宇峰 通訊員 何正君)記者昨日了解到,3月15日至10月30日,南寧市工商局將利用7個半月時間,在全市範圍內開展2018年房地産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經營,規範房地産廣告市場、房地産企業和仲介機構使用的合同格式條款。將重點查處整治下列違法行為:
●房地産行業虛假宣傳行為
①尚不具備銷售條件發佈的房地産廣告。如未取得項目土地使用權證明、項目建設許可證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預售銷售許可證明、産權證明等。
②含有虛假、誇大宣傳內容的房地産廣告。如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對規劃中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的,在網上發佈虛假房源、哄抬房價的,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第一等用語等。
③含有“炫富”和不良用語內容的房地産廣告。如含有“炫富”、宣揚享樂主義、封建等級觀念、崇洋媚外、封建迷信等不良文化內容的。
④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如廣告中明示及承諾的內容和事項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或不符的,未經同意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等。
●房地産企業和仲介機構使用違法格式合同行為
①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己的責任。如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或財産損失的責任,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②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如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者合理數額,承擔應當由格式條款提供方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等。
③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權利。如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等。
④房地産仲介機構的違法行為。如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等。
●房地産企業銷售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①經營者利用不正當有獎銷售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抽獎式銷售,最高獎金額超過5萬元等。
②經營者利用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如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