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西下發通告,7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危化品運輸車限時通行高速路
當代生活報訊(記者 盧荻) 6月26日,記者從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了解到,針對近期我區高速公路發生多起涉及危險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為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生命財産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近日,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自治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通告,從7月1日零時至12月31日24時,在廣西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施限時通行措施。
近期,我區高速公路已發生多起涉及危險品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3月18日15時許,G72泉南高速公路柳州往南寧方向1282公里處,車號為桂GA2862重型罐式貨車發生側翻,車上所載甲醛發生泄漏,所幸無人員傷亡。
5月27日7時許,G72泉南高速公路1196km(二大隊轄區)發生一起涉及危化品運輸車的交通事故,致使被尾隨相撞的危化品運輸車上所載液態乙烯(易燃易爆物品)發生泄漏。事件處置過程中,雙向交通中斷近40個小時。
據廣西交警部門介紹,由於涉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危險性高、波及範圍廣、處置要求的程式複雜、專業性強,處置過程的難度大、耗時長。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夜間通行高速公路,容易因車輛駕駛員長時間疲勞駕駛誘發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同時,夜間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後,因光線不足等原因,進一步加大了救援和處置難度。
為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自治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通告,決定從7月1日零時至12月31日24時,在廣西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施限時通行措施。
據介紹,本通告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登記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溫馨提示
危化品運輸車限時通行時段
(限行時間:2018年7月1日零時至12月31日24時)
●2018年7月1日起,每日零時至6時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廣西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通行。
●中秋節、國慶節假期期間和中國-東盟博覽會、自治區60週年大慶等重要安保時期,全天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在廣西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通行。供應自來水生産用的液氯運輸車輛、為機場、加油(氣)站運輸燃油、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的運輸車輛,以及醫療用氧運輸車輛零時至6時禁止通行,其他時段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