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冼敏):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印發《廣西高等學校助困資助經費管理辦法》,本辦法從2018年8月1日起執行。通過本辦法進一步加強廣西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管理工作,規範助困資助經費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提高助困資金使用效益。
據了解,廣西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要按5%的比例,公辦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和成人高校要按4%的比例,從教育事業收入總額中提取助困資助經費,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按5%的比例從學費收入總額中提取助困資助經費,專項用於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貧困學生家庭慰問和資助育人及宣傳,以及貧困生參加求職考研、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專業技能培訓、外出實習、訪學交流等活動支出。
廣西助困資助經費的資助對像是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和預科生,不含成人教育學生。助困資助經費應優先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尤其是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老少邊山窮地區貧困家庭學生以及學生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
為了加強對助困資助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廣西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定期對同級高等學校助困資助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和審計。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學校存在以下行為之一的,由同級教育、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和通報批評。行為嚴重的,將收回結余經費,並適當調減直至暫停撥付財政專項補助經費。一是不按規定比例提取助困資助經費。二是不按規定將預算足額下達到學校資助中心。三是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助困資助經費,出現挪用、擠佔、虛報、冒領助困資助經費的。四是助困資助經費結余較多,當年結余超過當年提取總額20%的學校,將由同級財政部門將結余經費統籌用於教育發展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