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激勵幹部新擔當新作為 百色田陽設立“書記縣長獎”
廣西日報  2018-09-27 10:47:52

  激勵幹部新擔當新作為

  田陽設立“書記縣長獎”

  廣西日報田陽訊 “縣裏出臺這個政策,不僅在精神上褒揚,物質上獎勵,還在政治上、生活上、事業上、工作上給我們撐腰鼓勁,我們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的幹勁更高了。”9月26日,田陽縣那滿鎮光琴村第一書記羅國照説。

  根據中央、自治區意見精神,田陽縣結合本縣實際出臺《激勵幹部十條辦法》,通過設立“書記、縣長獎”,對在急難險重一線工作中實績突出、表現優秀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激勵,營造勇於擔當、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

  該縣對在脫貧攻堅等重要領域和本職工作中表現突出、處理突發事件和承擔專項重要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或貢獻的單位或個人授予“書記、縣長獎”,連同獲得市級及以上表彰的單位或個人在全縣內予以通報表揚。對榮獲“書記、縣長獎”的單位以及獲得市級及以上表彰等的單位主要領導年度考核可評為“優秀”,提高該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比率和年度績效考評獎勵系數,並追加安排一定數量的工作經費;對榮獲“書記、縣長獎”的幹部除了年度考核可評為“優秀”外,還可以與獲得縣級以上“優秀共産黨員”“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個人一樣,在績效獎勵上適當增加系數,實現精神物質雙激勵。

  除了精神物質雙激勵,該縣將榮獲“書記、縣長獎”或年度考核連續3年以上被評定為“優秀”的幹部一併作為重點培養對象;在職位空缺、符合幹部選拔任用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提拔使用榮獲“書記、縣長獎”的幹部。對榮獲“書記、縣長獎”的幹部因家庭生活困難或遭受重大變故給予關懷幫扶,在其子女教育、休假、解決夫妻兩地分居等方面給予照顧傾斜。

  此外,該縣還規定對因工作中的矛盾糾紛引發的各種上訪、舉報及時澄清事實,為想幹事、能幹事、依法辦事的幹部撐腰鼓勁;對因堅持原則而受到誣陷、誹謗、陷害的幹部,及時調查核實,澄清正名,並嚴肅查處打擊報復、誹謗誣陷者,打擊歪風邪氣,弘揚清風正氣。(莫有合 黃 洋)

編輯:唐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