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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 首例適用刑事速裁程式案件開審
廣西日報  2018-11-26 12:49:18

  廣西日報南寧訊 (記者/李家健 通訊員/張顯遠)11月16日,一起盜竊犯罪案件在江南區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該案適用10月26日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速裁程式,從立案受理到宣判僅歷時4日。這是南寧市首例適用刑事速裁程式開庭審理的案件。

  根據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除了幾種例外情形,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式的,可適用速裁程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據悉,江南區法院在受理該起盜竊案件後,就案件適用、開庭程式等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細緻的研究,同時在庭前徵得被告人同意後,決定適用刑事速裁程式對該案進行審理。庭審中,獨任法官在調查被告人認罪認罰自願性、真實性及合法性的基礎上,告知被告人認罪認罰制度的相關規定,簡化庭審環節,不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在充分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及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參考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進行宣判。被告人表示認罪服判,整個庭審過程不到七分鐘,不僅提高了庭審速度,也取得了預期的良好效果。

編輯:唐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