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梧州訊 (記者/吳淩平 通訊員/柳雙)近日,《梧州市營商環境建設問題投訴舉報平臺工作方案》出臺,提出要通過建立投訴舉報平臺,暢通監督反饋渠道,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機關辦事服務審批品質及效率。
根據方案要求,該平臺由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推進,市投資促進局投資投訴中心負責平臺運行管理。主要受理該市各級政府職能部門或者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按規定提供行政審批服務、兌現辦理承諾的;服務辦事審批事項與先進地區相比“不好不快”,沒納入整改的或已納入整改但整改不到位的;工作人員作風生硬、態度蠻橫粗暴、不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推諉、敷衍塞責、效率低下,給企業和群眾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投資者在開辦企業和項目報建審批、落地實施、投産運營等過程中,認為被投訴人損害其合法權益,以及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營商環境的行為。
方案還規定了受理登記、投訴件轉辦、督查督辦、投訴舉報辦結等處理程式及獎勵辦法。投訴處理機構對投訴案件應及時登記,建立投訴事項臺賬。自受理投訴起20個工作日內,被投訴單位在作出處理的同時,應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方。此外,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群眾、企業積極參與該市營商環境優化與治理,舉報人投訴舉報損害該市營商環境並被認定屬實的,將給予200元至300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