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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區獲評“全國法治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湖北日報  2018-07-02 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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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江岸區各社區以“法治”為主題開展社區主題活動日。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王成龍 通訊員 祝麗芳 王莉

  全國普法辦公室近日公佈《關於表彰第四批“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的決定》,武漢市江岸區榮獲“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稱號。江岸區成為武漢市唯一兩次獲此殊榮的城區。

  近年來,江岸區按照湖北省、武漢市的決策部署,落實關於法治創建的要求,全面推進法治示範區建設,江岸區法治意識明顯增強。江岸區將法治建設提高到全局和戰略高度,在江岸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中率先提出建設法治示範區,制定《江岸區法治建設“十三五”專項規劃》和《江岸區建設法治示範區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以法治建設“三級同創”為抓手,壓實各級黨政主要領導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把法治建設擺在與經濟社會發展同等重要位置。嚴格執行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製度,構建完善的“網上+網下”法治培訓體系,不斷提升領導幹部法治思維。

  嚴格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制定《江岸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實施辦法》,推行前置合法性審查制度,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和信息公開。積極做好下放行政權力事項的承接工作,優化政府“權力清單”“程式清單”“責任清單”,確定區級行政權力事項2155項。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江岸區行政審批局,劃入86項行政審批事項。區級“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事項分別達到46.8%、63.8%、96.5%。深化街道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充實街道執法力量,延伸執法領域,推進綜合執法和執法重心下移。加強行政機關責任人出庭應訴工作,建立“兩報一考”工作機制,出庭比例達到97%,超過全市70%的工作目標。

  保證公正司法。推進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區檢察院建立員額檢察官業績考核制度,區法院制定《法官審判質效評價辦法(試行)》等規定,落實司法責任制。推進審判方式改革,區法院推進快審速裁,審結刑事速裁案件平均審理週期6天,審判效率提升50%;推進新型執行模式改革,在湖北省率先引入“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助推執行工作。持續推進檢務公開,主動向律師推送案件程式節點變動信息,區檢察院刑事速裁程式試點工作經驗在全市推廣。

  推進全民守法。提升法治意識,做實法治惠民項目——圍繞中心工作和居民群眾需求,做實“紅色引擎”法律服務全覆蓋、“萬警進社區”“五調對接”、防範非法集資法治宣傳行動、線上“證明一網通”等法治惠民服務,不斷增強居民法治獲得感,區司法局被司法部評為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提升法治能力,選派律師參加信訪積案化解和大接訪工作,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提高依法維權意識;圍繞長江主軸、長江新城、“四水共治”等重大任務,送法進項目、進工地。打造特色項目,推進法治宣傳深入人心,科學制定“七五”普法規劃,組建區級普法宣講團,深入機關、街道、社區、學校、企業開展巡迴宣講;創新開展法治宣傳進社區、法治團隊進網格、法治服務進家庭活動,為居民群眾提供貼身法治服務;開通“兩微”陣地,設置法治電子地圖,實現“法治惠民”服務一點通;打造法治主題公園,搭建湖北省首個食品藥品安全社區大講堂,百步亭法治廣場被評為湖北省首批法治文化示範點。江岸區63所中小學全部建立校園法務室。推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60家責任單位申報普法責任清單,規範執法促進精準普法。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