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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區重拳懲治不孝行為
湖北日報  2018-08-01 09:32:20

  原標題:茅箭區重拳懲治不孝行為

  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漢澤、通訊員張曉、韓苗)7月27日,十堰市茅箭區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贍養義務人將被贍養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並積極履行相關贍養義務的通告》,將重拳懲治不孝行為。

  2018年以來,茅箭區黨員幹部在“大走訪”活動中發現,部分家庭存在不贍養老人、歧視辱罵老人,及子女居住寬敞明亮的好房子,父母老人則長期居住在黑、臟、亂、差等條件簡陋的危舊房等現象。

  對這些不孝行為,茅箭區委政法委牽頭,會同茅箭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聯手制定了該“通告”。“通告”要求各鄉鎮部門和駐村工作隊,要深入細緻摸排不盡贍養義務的行為。發現不履行法定贍養義務的,各基層黨委政府、村委會(社區)要認真做好贍養人的思想工作,讓贍養人主動改正錯誤,限期履行義務。涉及國家公職人員的,要將情況通報給公職人員所在單位,由公職人員所在單位責令整改。

  “通告”明確要求,對發現贍養義務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贍養人仍居住在危舊房的,應敦促贍養義務人立即主動將被贍養人接入安全住房生活,並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處理好家庭成員關係,確保老人住得安穩、生活舒心;對有贍養能力但拒不給付贍養費、虐待或遺棄被贍養人的,要立即主動履行贍養義務。

  對拒不改正的贍養義務人,司法部門將對其進行相應處罰,並指定法律援助機構起訴追究贍養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對贍養人與被贍養人惡意串通,以讓被贍養人居住危房和不符合政策的房屋為手段騙取、套取國家扶貧資金的,依法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