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
7月下旬,一起原告不服武漢市人社局工傷認定決定及湖北省人社廳行政復議決定訴訟案件,在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開庭。經法院審查同意,湖北省人社廳組織部分直接服務群眾或者行政行為較為容易引起行政爭議的單位參加了庭審旁聽。
庭審中,原告對工傷認定決定提出了其與第三人不具有勞動關係、第三人不屬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傷害、其未收到工傷認定協助調查通知、工傷認定決定的事實及證據不充分等質疑。對湖北省人社廳行政復議行為相應也提出了質疑。結合工傷認定及行政復議情況,武漢市人社局和湖北省人社廳分別對原告有關質疑當庭進行了回應與辯駁,提出證據證實行政行為合法性。第三人也就有關事實向法庭陳述了意見、提出了證據。
通過庭審活動,人民法院對作出工傷認定原行政行為和行政復議行為進行了全面的體檢與嚴格的審視,體現了審判機關對行政機關的司法監督。
湖北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勞動監察處(局)、總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工傷保險處、調解仲裁管理處的十余名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旁聽。通過了解庭審過程,大家對作出行政行為事實調查、程式規範等問題有了更加深刻的感觸,更加體會到行政行為中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結合行政應訴案件,廣泛開展庭審旁聽活動是湖北省人社政策法規落實年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開展庭審旁聽活動等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升系統幹部法治思維及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能力,進一步夯實人社政策法規落實的人員隊伍基礎和法治思維基礎,營造人社法治文化氛圍。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李玉麟 通訊員 譚貝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