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獲悉,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武政規【2017】23號)規定, 2018年度積分入戶受理工作將於10月1日正式啟動。
10月1日至10月31日為申請受理期,11月1日至11月20日為職能部門審核期,11月底根據入戶指標和申請人排名情況確定入戶人員名單並公示,12月份開始辦理落戶手續。
據了解,按照市積分入戶工作專班部署,2018年工作總體按照“四個不變”,即“時間節點不變、積分項目不變、審核標準不變、服務要求不變”組織實施,武漢全市17個積分入戶受理點已落實“五個到位”, 即窗口整備到位、設備調試到位、資料清理到位、業務培訓到位、應急預案到位,做好申請群眾的接待服務工作。(長江日報記者劉智宇 通訊員陳龍 王威)
申請方式
網上申請:申請人可通過“武漢公安”微信公眾號登錄“武漢市積分入戶信息平臺”實名註冊,系統比對確認申請資格後,按照系統提示填報信息,上傳申請資料。
窗口申請:在區政務服務中心戶籍窗口申請的群眾,由申請人持相關材料並填寫《武漢市積分入戶申請表》。窗口工作人員確認申請資格後,將申請材料推送各相關部門審核。受理結束後,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分別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積分意見。
注意事項
申請資格:符合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4個資格條件的非武漢市戶籍群眾。
備齊材料:到窗口申請的群眾,應到所持居住證的登記地址所在區政務中心窗口辦理。同時,要及早做好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技校、中專等學歷證明,稅收完稅證明,志願服務記錄證明等辦理事宜。
嚴守誠信:《武漢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規定,對提供虛假或者偽造證明材料的,5年內不予受理其申請;已經入戶的,予以登出。2017年,有3名申請人因提供虛假材料被直接取消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