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從湖北省林業廳獲悉,湖北省啟動深化生態補償脫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集中排查貧困地區尤其是深度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補償、生態護林員選聘等工作中“兩個責任”不落實、政策執行不到位、資金管理不規範、工作作風不紮實、問題查處不及時的重點問題,在年底處理問責並公開通報一批典型案件。
此次專項行動治理,重點查找和糾正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對生態補償脫貧認識不到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落實,執行生態補償政策打折扣,甚至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等“兩個責任”不落實問題;在新一輪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補償、生態護林員選聘工作中,實施主體審核把關不嚴,將不符合退耕還林要求的對象納入實施範圍等政策執行不到位問題。
對項目資金撥付不及時、擠佔挪用,領導幹部和財政供養人員領取補償資金,違規將集體所有公益林補償資金兌現到個人賬戶等資金管理不規範問題;生態補償脫貧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等工作作風不紮實問題;對群眾反映、自查檢查、上級交辦的相關問題,不及時調查核實、不按時反饋結果,甚至壓案不查、查小放大、以案謀私,以及為他人説情、打招呼等問題查處不及時問題,也都在查處之列。
專項行動到2020年底結束。2018年12月前,集中開展問題排查、專項檢查、明察暗訪、問題線索移送、法紀集中宣傳等行動,處理問責並公開通報一批典型案件。2019年和2020年,加大問題發現處理力度,健全相關制度機制,推動專項治理工作不斷深入,確保生態補償脫貧順利推進。(湖北日報記者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