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衛計委近日印發《湖北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從今年起,每年開展一次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核合格者將獲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並可以申請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執業。
該項考核主要分為內服方藥和外治技術兩類,考核採用現場陳述問答、回顧性中醫醫術實踐資料評議、中醫藥技術方法操作等方式對實踐技能和效果進行綜合評議。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註冊執業時,其執業範圍為考核時由專家認定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和具體治療病證,不得超考核認定的範圍執業,並需定期參加醫師培訓和考核,以確保醫療安全。
考核申請對象適用於湖北省行政區域內跟師學習中醫或中醫醫術實踐的五類人員,包括:跟師學習滿5年,指導老師評議為合格的師承人員;具有醫術淵源,在中醫師指導下或《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5年的多年中醫醫術實踐人員;已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規定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繼續跟師學習滿兩年的師承人員;按照規定取得《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的人員。
目前,2018年湖北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工作已經啟動,預計考核時間為2018年12月底。(湖北日報記者龍華、通訊員毛旭、蘆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