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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建立“四位一體”醫療保障扶貧機制
湖北日報  2018-12-03 10:56:15

  原標題:恩施州建立“四位一體”醫療保障扶貧機制——農村貧困人口看病不再難

  “辛辛苦苦奔小康,得場大病全泡湯”,這是農村群眾面臨大病時的真實寫照。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成為脫貧攻堅的“硬骨頭”。

  為此,恩施州著力推進健康扶貧工程,從減輕貧困群眾醫療費用負擔、全面提高貧困人口健康水準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等方面“把脈開方”,建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補充保險“四位一體”的醫療保障體系,為因病致貧家庭撐起一把堅實的“保護傘”。

  享受“四位一體”醫療保障

  “現在政策好,我們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了,醫保繳費減半優惠。”正值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巴東縣水布埡鎮蛇口山村村民劉某説。按規定,目前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220元,建檔立卡貧困戶個人繳費部分只需110元。

  8月10日,恩施州政府下發完善農村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對城鄉居民“四位一體”的醫療保障報銷政策進一步進行明確。目前,恩施州農村貧困人口縣域內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起付標準分別為100元、300元、500元,基本醫保(不含大病保險)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分別為90%、80%和70%。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至5000元,一個保險年度內,多次住院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金額。

  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住院治療經大病保險和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及商業保險報銷賠付後,個人年度累計自付合規醫療費用超過恩施州上年度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部分,5萬元以下的按30%、5萬元至10萬元部分按40%、10萬元以上部分按50%予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年救助最高限額為8萬元。

  農村貧困人口患病按分級診療制度規定到縣域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按現行城鄉居民醫保政策予以報銷和醫療救助後,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由補充醫療保險予以兜底保障,確保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提高到90%,年度個人負擔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控制在5000元以內。

  住院“一站式”便捷結算

  “政府給我報銷這麼多醫療費!多虧了健康扶貧政策,要不然我這病就把家給拖垮了。”巴東縣東瀼口鎮賈家灣村的王紅,去年因患重病住院12次,治療期間住院醫療費330356.48元,基本醫療報銷146323.35元、大病保險報銷42857.13元、民政救助8000元、健康扶貧補充醫療保險報銷128176元,報銷合計325356.48元,個人僅付5000元。

  無獨有偶。宣恩縣珠山鎮的貧困戶李賢恩,患大病花費醫療費用163928.28元。前不久在縣人民醫院結算時,大病保險報銷129590.7元、民政救助22888.38、健康扶貧補充醫療保險報銷6449.2元,自付僅5000元。關鍵時候,醫療保障政策幫這些貧困家庭渡過難關。

  目前,恩施州農村貧困人口在州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充保險“四位一體”一站式結算,農村貧困人口州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應享受的醫療保障待遇只需在一個窗口結算、在一張結算單上結賬,不需要多次跑路。同時,縮短定點醫療機構墊資週期,相關部門在收到結算票據5個工作日內向定點醫療機構撥付資金。

  門診慢性病納入保障政策範疇

  除享受“四位一體”醫療保障外,農村貧困人口還可享受門診慢性病、門診重症等保障政策。

  恩施州農村貧困人口患糖尿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高血壓(極高危)、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慢性腎臟病(CKD3期以上)、地中海貧血、原發性血小板減少紫癜、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臟病(心功能二級以上)、強直性脊柱炎、系統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腦癱康復性治療、重性精神病、重症肌無力等特殊慢性病,評定達到規定的慢性病門診定額補償待遇準入標準的,每年給予門診定額補償2500元。

  農村貧困人口患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綜合徵、系統性紅斑狼瘡、惡性腫瘤、肝硬化(失代償期)、腦血管意外恢復期(伴明顯功能障礙)等特殊慢性病經評定達到規定的慢性病門診定額補償待遇準入標準的,每年給予門診定額補償3000元。

  農村貧困人口患肺結核經評定達到規定的慢性病門診定額補償待遇準入標準的,每年給予門診定額補償1600元。

  與此同時,農村貧困人口因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等重症門診治療的,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按規定報銷或救助後,其個人負擔醫療費用未達到農村貧困人口待遇水準的,由補充保險予以兜底保障。(向輝 譚晴 彭緒艷)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