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從湖北省林業局獲悉,應廣大專家、市民呼籲,經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將野生鳥類禁獵期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湖北省是候鳥的主要遷徙通道和聚集地,也是鳥類棲息的中心省份之一。2013年12月,湖北省首次發佈《野生鳥類禁獵期的通告》,在全省範圍內對所有野生鳥類進行禁獵,禁獵期5年。期間,湖北省各地林業部門共查處違法獵捕鳥類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案件超千起、處理違法人員700余人。
湖北省林業局介紹,當前涉鳥等違法犯罪形式多樣、手段隱秘,違法犯罪行為呈現職業化、網絡化、團體化趨勢,鳥類保護形勢依然嚴峻,保護工作依然需要保持高壓態勢。
據悉,禁獵期間,除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獵捕鳥類的行政許可申請一律不予審批。凡未經批准,使用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非法獵捕鳥類的,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湖北日報記者汪彤、通訊員雷文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