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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支持企業穩定崗位 幫扶重點群體就業
湖北日報  2019-01-02 10:07:28

  原標題:省政府出臺促進就業工作實施意見  支持企業穩定崗位 幫扶重點群體就業

  湖北省人社廳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2018年1-11月,湖北省城鎮新增就業87.4萬人,同比增長1.7萬人,11月底城鎮登記失業率2.68%,新增就業持續增長,失業率保持在較低水準,就業局勢總體穩定。近日,湖北省出臺《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幫扶重點群體就業。

  企業不裁員失業保險費返還70%

  2012年,湖北省在全國率先探索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把穩崗補貼列入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主要用於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該《實施意見》明確進一步細化、加大“穩崗補貼”支持力度,規定:對不裁員或納入化解過剩産能清單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對商務部門確定的受影響外貿參保企業少裁員的可返還60%;對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50%;對參保職工1000人以內的企業可放寬條件、簡化程式,返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對企業生産經營遇到暫時性困難,未能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在補繳欠費後,符合條件並申請的,可發放穩崗補貼。

  同時,《實施意見》還指出,失業保險費率按1%執行至2019年4月30日後,繼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支持企業通過與職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內部退養等措施穩定崗位。

  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最高300萬

  為扶持創業帶動就業,《實施意見》規定,湖北省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夥經營、創辦小微企業可按每人不超過15萬元、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對小微企業12個月內新招用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湖北省還將加強創業載體建設,釋放新動能帶動就業效應。《實施意見》支持各地加強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創業學院等建設,明確可依託産業園區、商業市場和閒置廠房、房産、學校等場地資源建設創業孵化載體,並依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等制定完善創業孵化基地獎補辦法;支持穩定就業壓力較大地方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提供免費經營場地;積極發展平臺經濟、眾包經濟、共享經濟、數字經濟等新經濟,完善新就業形態下的勞動用工政策。

  就業見習補貼範圍擴至16-24歲青年

  為突出抓好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湖北省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的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同時,繼續實施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全面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和就業服務;落實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方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等優惠政策。

  為積極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實施意見》要求,全面推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開展返鄉創業示範縣、示範園區、示範項目等創建活動,按規定給予獎補;支持各地對農家樂、旅遊民宿等領域創業的經營戶可給予資助。

  開展困難企業職工在崗培訓

  《實施意見》要求,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湖北省對困難企業組織職工開展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此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對參加職業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學員培訓期間未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可按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日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同時,強化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失業人員的就業援助。《實施意見》指出,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落實稅收減免、貸款貼息、社保補貼、資金補助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確保及時足額落實臨時價格補貼、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臨時生活補助、臨時救助或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龍華 通訊員 陳維)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