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晚10時,福星惠譽東瀾岸小區業主楊女士家裏因拖欠物業費被物業公司斷了電。楊女士當時正在外地,家裏斷電無法供暖,租戶難以度日。楊女士抱著一絲希望撥打了洪山區房管局值班電話,未料夜間還有人值班,並幫其家中恢復了供電。
楊女士説,她暫居外地,武漢的房子一直出租,物業費都是按年繳納。當天晚上,租戶回家發現沒電了,向物業人員打聽得知,楊女士拖欠物業費,因此停電。
寒夜斷電,讓人如何度日。當時,物業人員已下班,身在外地的楊女士沒法找人説理。情急之下,她試著撥打了洪山區房管局值班電話。
“沒想到晚上10點多鐘還有人接聽電話。”楊女士説。值班人員記錄了她的訴求後,表示將儘快協調。次日一大早,區房管局物業科就向物業公司下達了整改通知書。上午10時,楊女士家中恢復了供電。
長江日報記者了解到,洪山區房管局堅持執行24小時政務值班制度,有人全天候守在值班電話旁,隨時接聽市民訴求。值班人員接到關於停水、停電、停氣的訴求後,區房管局都會要求24小時內處理,保障業主的基本生活需求。
記者了解到,2018年4月1日起實施的《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物業公司不得以業主拖欠物業費等理由,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品質,中斷或者以限時、限量等方式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以及實施損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長江日報記者楊榮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