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湖北消息(張永良):春節臨近,為了使廣大旅遊者能夠度過一個快樂祥和的傳統佳節,增強廣大遊客在假期旅遊過程中的獲得感、幸福感,2月1日,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向民眾發佈春節期間旅遊出行溫馨提示。提示內容依據《旅遊法》相關規定指出:
要了解旅行社的資質。遊客在報名參團前要查看旅行社營業執照和旅行社經營許可證,並且要仔細查看旅行社的經營範圍;行程中游客還應關注導遊(領隊)人員的資質,切莫選擇無旅行社業務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慎重選擇微信圈、俱樂部等組團旅遊。
要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遊客在選擇旅遊産品時如遇旅遊經營者無法提供旅遊合同和正式發票等情況,請不要報名參團。遊客確定旅遊産品後,要與旅行社簽訂對應的旅遊合同,並認真查看合同內條款,確認無異議後方可簽訂,同時可要求旅行社開具正規發票。
要看團款價格是否合理。遊客要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謹防“免費旅遊”“贈送旅遊”等消費陷阱,避免因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明顯低於成本的旅遊産品往往佈滿陷阱,遊客應自覺予以抵制。
旅遊途中要注意安全。遊客出行前一定做好功課,及時查看國家文化和旅遊部發佈的《出行安全風險提示》,充分了解目的地信息,對可能發生危險的地區慎重選擇。
重要的身份證明和憑據必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遊客在旅行途中要注意清點行李物品,防止遺失;參加高風險旅遊項目的遊客,要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項,認真做好相應防護準備。出境旅遊遇到突發事件,遊客要及時和當地警方及使領館取得聯繫。
要倡導健康文明環保的旅遊方式。一個遊客就是一個文明旅遊的使者。在旅遊行程中,旅遊者應注重文明旅遊,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和所在國或地區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基本行為規範。
最後提示指出,在旅途中發生糾紛並難以解決時,遊客可向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服務熱線“12301”進行投訴。旅遊投訴的實效期為旅遊行程結束後的90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