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糧食和儲備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下發通知,2019年國家繼續在稻穀主産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價格水準與2018年持平。
通知指出,綜合考慮糧食生産成本、市場供求、國內外市場價格和産業發展等因素,經國務院批准,2019年生産的早秈稻(國標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為每50公斤120元、126元和130元,保持2018年水準不變。
近年來,最低收購價政策發揮了積極的托市效應,成為農民種糧的“定心丸”。2018年10月16日,湖北省糧食局協調中儲糧、農發行等,在108天的托市收購期內,共收購最低收購價糧14億公斤,較2017年同期多購6.5億公斤,支付售糧款35.36億元,直接為農民增收5億多元。 (湖北日報記者郭習松、通訊員衛掌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