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發佈黨校(行政學院)教師評價標準 優秀教學獎勵可作為業績成果
5月30日獲悉,湖北省人社廳、省委黨校聯合印發《湖北省黨校(行政學院)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進一步修訂完善了湖北黨校(行政學院)教師評價標準。
新修訂的評價標准將黨校(行政學院)姓黨貫徹始終,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一票否決”。鼓勵黨校(行政學院)專業技術人才在黨報黨刊上發聲,宣傳黨的理論,解答現實問題。
新修訂的評價標準按照省、市、縣三級黨校(行政學院)進行了分類分層,充分考慮各層級黨校辦學特點和隊伍建設需要,堅持向基層黨校教師傾斜,分別制定業績條件,實行分類評價,著力解決評價標準“一刀切”問題。基層黨校教師突出考察業績成果和實際貢獻,優秀教學獎勵、優秀宣講報告、優秀調研報告均可作為業績成果,體現了更加靈活、科學和務實的人才評價標準,並積極探索“幹什麼評什麼”,合理設置和使用論文、專著、成果採納轉化等評價指標。(湖北日報記者陳會君、通訊員屈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