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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可獲補貼
哈爾濱日報  2018-08-28 16:32:28

  《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近日出臺。按照規定,黑龍江省對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扶貧車間”等農民創業主體,每吸納1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00元獎勵補貼。

  按照規定,對經人社部門審核認定的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兩年內)和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産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經營主體,吸納各類人員就業且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補貼標準由各地根據初創主體實際帶動就業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就業資金承受能力等情況確定。

  在就業見習補貼方面,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範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見習補貼不超過12個月。

  在求職創業補貼方面,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記者 于勇瀾)

編輯:呂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