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8家環評機構被查處
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復核工作日前結束。黑龍江省環保廳日前公佈,經復核,18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存在較大問題。按照相關要求,6家環評機構被限期整改3至6個月,12家環評機構被通報批評。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黑龍江省省環保廳對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青島中油華東院安全環保有限公司等3家環評機構予以限期整改6個月,對北京林大林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吉祥天環境工程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瑞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環評機構予以限期整改3個月,對吉林靈隆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寧夏智誠安環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環境保護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西藏神州瑞霖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中冶節能環保有限責任公司、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齊齊哈爾齊大環境保護監測有限公司、河北潔源安評環保諮詢有限公司、北京華夏博信環境諮詢有限公司、北京華夏國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長沙振華環境保護開發有限公司等12家環評機構予以通報批評。省環保廳對環評文件編制主持人羅海琳、肖勇、袁琳等3人予以限期整改6個月,田丹丹、邵振華、于麗傑等3人予以限期整改3個月,和發、唐靜、申亨哲、邢吉龍、吳浩、全曄、戴瑩、厲悅、李佔峰、甘冰、安瑛、王烽等12人予以通報批評。
黑龍江省環保廳要求,對責令限期整改的環評機構,整改期間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不得受理其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申請;對責令限期整改的環評工程師,整改期間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不得受理其作為編制主持人和主要編制人員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申請。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復核發現影響審批結論的重大問題,應組織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項目建設對環境産生重大影響。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受理和審批環評文件的過程中,應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強化對環評機構從業行為的監管,進一步提升環評文件審查把關能力,加強對環評文件品質的日常考核管理,嚴肅查處環評機構和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對環評文件編制品質差的環評機構予以通報批評或限期整改,切實提高環評文件編制品質和環評機構服務水準。(吳殿峰 記者 王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