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哈爾濱市公安局、哈爾濱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哈中心支行印發《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工作嚴厲打擊違規提取行為的通知》,嚴厲打擊騙提公積金行為,繳存職工或單位利用偽造證明材料、虛構住房消費行為、設立虛假訴訟案件等手段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將被列為失信行為,記入住房公積金中心失信黑名單,3年內限制該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
同時,向其所在單位進行書面通報並通過住房公積金中心門戶網站、哈爾濱市政務平臺和相關媒體向社會公開曝光失信個人、失信單位信息以及違法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典型案例。已提取資金的,責令限期全額退回或追回;逾期仍未退回或追回資金的,住房公積金中心依法依規向市誠信辦報送失信信息,對個人及繳存單位實施聯合懲戒。住房公積金中心與公安部門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對涉嫌偽造、變造及使用偽造、變造的不動産權證書、購房合同、發票、戶口、結(離)婚證等的本人及仲介機構、組織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劉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