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哈市醫保中心發佈2019年哈爾濱市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標準,參保居民可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居民大病保險待遇。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一檔繳費的成人居民、學生兒童18萬元,二檔繳費的成人居民16萬元。
A支付限額
參保居民一個年度內發生符合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以下稱“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以下稱“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一檔繳費的成人居民、學生兒童18萬元,二檔繳費的成人居民16萬元。
B支付範圍
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包括《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及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定的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項目。
C生育醫療待遇
對參保居民中育齡婦女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住院分娩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為:一檔繳費的自然分娩900元、剖宮産1300元;二檔繳費的自然分娩700元、剖宮産1100元。對實際住院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據實結算,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支付。
D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門診醫療待遇
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在定點醫院發生的統籌支付範圍內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1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一個年度內最多支付1000元。(記者 劉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