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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每人每年55元
黑龍江日報  2019-02-18 09:40:22

  日前,記者從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獲悉,按照相關規定,所有參加哈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居民均可享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2019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55元,從統籌基金結余中劃出,個人無需另行繳費。

  據介紹,對參保居民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住院和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自付部分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按規定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不含統籌基金支付限價及特殊疾病門診治療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費用),具體包括個人起付費用、乙類自付比例部分費用、統籌支付範圍內個人按比例負擔費用、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醫療費用。

  據了解,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4000元,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上述人員簡稱“困難人員”)起付標準為7000元;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起付標準為6000元,年度累計支付一次。(記者 李健)

編輯:呂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