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黑龍江頻道報道(遊佳金 通訊員 李寶鑫 張秀海):近日,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綏芬河海關緝私分局偵辦的“5.11涉嫌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閆某走私價值704萬元人民幣的88根高鼻羚羊角,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産10萬元人民幣,涉案被扣押的高鼻羚羊角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綏芬河海關緝私分局局長畢世方介紹,2018年初,緝私分局警員通過排查,發現閆某多次駕車靠近中俄邊境管制鐵路線路區域,存在重大走私犯罪嫌疑,緝私分局高度重視該線索,並加強與邊防檢查部門執法合作。2018年5月11日,閆某在從邊境管制區域駕車返回綏芬河的途中,被緝私分局截獲,當場查獲疑似羚羊角88根。
綏芬河海關緝私分局在第一時間組織開展偵查審訊、調查取證。經查,閆某與俄羅斯格羅捷科沃鐵路部門某維護工人共同策劃走私羚羊角,由該俄羅斯籍工人利用工作便利將羚羊角放置在雙方約定的中俄邊境鐵路線路地點,再由閆某帶回境內。據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檢測中心鑒定,這批羚羊角為高鼻羚羊角,而高鼻羚羊屬於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綏芬河海關緝私分局積極與市縣兩級相關部門聯繫,準確評估該批羚羊角價值,保障了訴訟工作順利進行。
據了解,閆某通過未設立海關的地點,以繞關的方式向境內走私高鼻羚羊角,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綏芬河海關關長趙城臣表示,這起案件的破獲,是綏芬河海關認真開展打擊走私“國門利劍2018”聯合專項行動取得的重要戰果和良好成效,下一步,綏芬河海關將繼續加強與口岸各單位部門的配合,全力開展好打擊走私“國門利劍2019”聯合專項行動,對瀕危物種及其製品走私犯罪“零容忍”,持續高壓嚴打,強化監管防控,為維護國門安全貢獻海關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