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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房地局解讀“限售令”
2018-01-18 15:46:27  |  來源:中國吉林網  |  編輯:田東艷

   原題:發放調查問卷400份 長春市房地局解讀“限售令”

   中國吉林網1月18日訊(吉網 吉刻APP記者 王小野):1月17日,長春市政府官網公開發佈了《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隨同通知一同發佈的,還有一份來自長春市房地局的“政策解讀”。

    解讀分為“起草背景”“起草過程”“政策措施”三個部分。

    起草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習總書記再次強調“完善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保持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為落實好國家關於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精神,保持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目前,全國已有50余個城市出臺了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

  起草過程

  按照規範性文件制發程式,在各個相關部門取得共識基礎上,擬定了《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同時,向社會公眾發放了調查問卷400份,群眾對市政府擬出臺以“穩定市場、控制房價”為目標的調控政策支持率達到93.8%。

  組織了專家組進行論證,專家組一致認為《通知》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調研論證充分,政策條款力度相對溫和。鋻於國家政策有要求,其他城市有同類做法,人民群眾對穩定房價有強烈訴求,2017年12月29日,《通知》以長府辦發〔2017〕65號文件印發。

  政策措施

  政策共分三個方面,包括9條具體措施。

  (一)科學調控土地市場。包括“增加住宅用地供應、確定住宅用地多種競價方式、加強住宅用地管理”3條措施。依據長春市住房吸納週期實際,以及當期土地儲備量情況,提出“住宅用地供應規模不低於近5年平均水準”。同時,按照住建部、國土部《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出了“靈活確定‘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等多種競價方式,防止出現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現象,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等政策條款。

  (二)合理調整住房供需結構。包括“限價、限售、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等4條措施。限價:當年首次申請預售的項目,住房申報價格不得高於前月該區域同類項目網簽均價;非首次申請預售的項目,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當年首次申報的商品住房網簽均價”。限價直接對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等行為形成制約,也是確保“房價環比增幅可控”的有力措施。結合市情實際,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將綜合考慮項目成本構成因素,合理制定房價調控目標。限售:限售政策為“在我市三環區域內新購非家庭唯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2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政策是對已出臺“長府辦發〔2017〕22號”文件的重申。

  (三)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包括“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加強輿論引導”2條措施。提出了“對開發企業和仲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查處;各相關部門加強與媒體溝通,正確引導輿論,同時,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曝光力度”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