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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起至2019年6月長春開展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
中國吉林網  2018-06-05 09:04:32

  原題:長春從現在起到明年6月開展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

  中國吉林網6月4日訊(吉網 吉刻APP記者 呂孟陽 通訊員 李春暉):長春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從現在起到明年6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促進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據了解,“散亂污”企業是指不符合産業政策、産業佈局規劃,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此次整治的重點為有色金屬熔煉加工、橡膠生産、製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 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碳素生産、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膠加工,以及涉及塗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傢具等小型製造加工企業。

  此次專項行動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的原則, 實行全方位、無縫隙推進。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屬12個相關部門協調聯動,按照排查整治清單,嚴格把握時間節點、倒排時間表、挂圖作戰,確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務。

  關停取締一批。對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無證無照、違法建設、違規經營、不能穩定達標排放、通過整改無法達到環保排放標準的“散亂污” 企業,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治理改造一批。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符合産業佈局規劃,未安裝污染防治設施、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通過整改可以達到相關標準的企業, 通過治理改造、完善相關手續後,經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認定,可恢復正常生産,並納入日常監管。

  搬遷入園一批。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但不符合産業佈局規劃、未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且對當環境有較大影響的企業,實施整合搬遷,進駐相應的工業園區。

  長春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表示,“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是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重要內容,由長春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本次專項行動的實施主體,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

  專項行動中,要強化聯動執法和督導檢查。對依法關閉取締的企業,要採取相應斷電、斷水措施,制止其污染行為。同時要加強司法聯動,嚴懲阻撓執法和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對整治進度滯後的,通報預警;對整治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漏報、推進不力或監管責任不落實、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