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吉林省食藥監局抽檢 4批次火鍋粉不合格
中國吉林網  2018-06-22 09:11:48

  原題:這些火鍋粉不合格 請大家看好

  中國吉林網6月21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呂孟陽):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餐飲食品、澱粉及澱粉製品、豆製品、蜂産品、冷凍飲品、飲料、薯類及膨化食品等7類66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産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産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澱粉及澱粉製品7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餐飲食品11批次,豆製品2批次,蜂産品7批次,冷凍飲品3批次,飲料34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2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産品情況如下:

  (一)九台區城西好又多連鎖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春市萬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火鍋粉(生産日期:2018-02-28),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檢出值297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二)九台區城西好又多連鎖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春市萬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火鍋粉(生産日期:2018-01-15),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檢出值248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三)長春歐亞商業連鎖歐亞德惠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長春市萬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火鍋粉(澱粉製品),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檢出值267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四)長春歐亞商業連鎖歐亞德惠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長春市萬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火鍋粉,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檢出值278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