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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調整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06-29 18:05:37

  國際在線吉林頻道報道(張琪):近日,長春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下發《關於對2018年度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的通知》,按照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2017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8〕49號)規定,2017年長春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72136元,月平均工資為6011.33元。長春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對長春市(含雙陽區、九台區、榆樹市、德惠市、農安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進行如下調整:

  調整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基數

  長春市(含雙陽區、九台區、榆樹市、德惠市、農安縣)2018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18033.99元,下限調整為3606.80元。此項調整自2018年8月1日起執行。

  各參保單位於每月22日後登錄長春醫保網站查詢徵繳通知單,按徵繳通知單金額,按時足額繳費。參保單位按照長春醫保網站公佈的繳費方式進行繳費,認真填寫繳費備註信息;繳費金額和備註信息填寫準確無誤的單位,3至5個工作日到賬後,參保人員可享受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

 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

  按照長府辦發〔2003〕92號文件規定,2018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年繳費金額為3634.66元(含100元大額醫療費)。此項調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參保人員需在參保日期之前,按要求足額繳費。參保人員的繳費日期在2018年7月1日之前的(不含7月1日)按照原標準繳費;參保人員的繳費日期在2018年7月1日之後的(含7月1日)按照新標準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屬於單建統籌,不設個人賬戶,不含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如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不足的應一次性補齊;補齊後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每年應按時交納100元大額醫療費。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