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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至8月20日吉林省交警查處超員超載5350起
中國吉林網  2018-08-24 09:33:48

  原題:6月27日至8月20日 全省交警部門查處超員超載5350起

  中國吉林網8月23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夏季是旅遊旺季,學生遊、自駕遊、跟團遊等旅遊出行活動頻繁,道路交通運輸頻率增加。目前吉林省仍是旅遊旺季和學生開學季,交通安全尤為重要,長途客運車輛、校車車輛又將迎來一次運輸的高峰期,風險加大。

  在吉林省交通安全大整治中,各地交警部門以“除隱患、打違法、降事故”為工作思路,緊盯重點車輛重點違法不放鬆,主動延時工作,堅持逢車必查,多警聯動、協同作戰,加大對大客車進行安全提示、開展交通安全大宣講、整治重點客貨運車輛違法行為。6月27日至8月20日,全省交警部門查處超員超載5350起。

  近日,吉林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公安局相繼查獲多臺超員車輛,及時處理消除了安全隱患。在這裡提示客運企業的負責人,要加強對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切記不要超員超速行駛。

  一輛核載3人的貨車居然乘坐了7人!近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敦化西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號牌為吉C2X***的白色輕型廂式貨車在匝道內走走停停,形跡可疑,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劉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劉某略顯猶豫。民警通過對其行駛證的檢查發現該車並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在民警取證後進一步對該車貨廂進行檢查時,更是發現這輛核載3人的貨車居然乘坐了7人(駕駛室1人,貨廂6人),貨廂內塞得滿滿噹噹。駕駛人劉某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據劉某交代,一行7人是敦化市某商廈員工,為了節省路費,就乘坐店裏貨車上班,不料被民警查獲。

6月27日至8月20日吉林省交警查處超員超載5350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敦化分局對劉某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其它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對劉某實施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8月12日,吉林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延吉北站口執勤時,在站口入口處對一輛車牌號為黑MGA495的小型麵包車進行檢查,民警發現該麵包車內人數過多,遂立即要求車上人員全部下車,經過民警細數人數發現這輛核載8人的麵包車內足足載了12人!經駕駛員楊東自述得知,他們一行人是工程隊的,要起早趕往汪清的工地幹活,由於時間太早,還沒有客車,就想著自行開著麵包車去,麵包車寬敞,大家擠一擠不礙事,誰知剛到高速口,就讓民警發現了。了解情況後,民警對其進行了現場教育,告知其超員會造成的嚴重後果,楊東表示再不會犯此類錯誤。隨後民警將超員的四人進行了轉運,並對楊東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6月27日至8月20日吉林省交警查處超員超載5350起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對楊東實施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8月11日,吉林高速公安松原分局民警在轄區松原東站口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車牌號為吉A5H2**的營運客車存在超員的違法行為,該車核載55人,實載61人,超員6人。民警對車長、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指出駕駛人邢某某涉嫌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未超過20%的違法行為,闡述危害後果,責令要保證轉運旅客的人身安全,及時將乘客平安送達目的地。期間,在卸客轉運的過程中,民警發現超員乘客中一名女子身患疾病行動不便,民警立即幫助協商其他乘客,代替患者進行轉運。

6月27日至8月20日吉林省交警查處超員超載5350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5條一項,《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對駕駛員邢某某做出罰款500元,駕駛證記6分處罰,同步曝光其超員違法行為。經核實,該超員客車隸屬於榆樹市客運公司,往返榆樹至白城兩地,途經松原。分局現已將違法情況通報至榆樹市客運公司,並通知公司相關責任人到分局接受約談。

  交警部門提示:超員是一種隱患巨大的交通違法行為,超員會加重車身重量,使車輛安全性降低。同時車內人員擁擠,不僅通風通氣存在問題,一旦發生事故,會加大乘客逃生難度。此外,車輛自身的機械性能也會因為超員而增加損耗。當前正值暑期出行旺季,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不要乘坐超員車輛。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