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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完成地級城市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任務
吉林日報  2019-01-04 12:02:09

  原題:我省全面完成地級城市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任務

  吉林日報1月4日訊(記者 劉姍姍):國家開展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以來,吉林省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推進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12月25日,吉林省總計165個水源地環境問題完成整改142個。其中,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的118個地級以上水源地環境問題全部整改完成,較國家要求提前一個月。

  近年來,吉林省高度重視水源地保護工作,建立了水質監測、分析預警、評估通報、水質公開、監督檢查等一系列水源地環境監管工作制度,多措並舉推進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水環境治理工作。

  堅持目標導向,全面開展水源地排查,並將排查的重點主要放在水源區劃完成情況、保護區邊界地理界標和警示標誌設置情況,以及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排污口、違法建設項目、違法網箱養殖等情況,通過排查及國家專項督查組反饋,共發現環境問題165個(地級118個,縣級47個),形成了水源地環境問題清單,建立了水源地向量信息庫,明確了整改時限要求,確定了銷號制管理模式;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推進環境問題整改。吉林省生態環境廳會同吉林省水利廳印發《吉林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全面摸底排查、實施清理整治、逐一核查銷號”三步走的工作方式。加大水源地督辦力度,針對生態環境部督察反饋問題,要求各地制定交辦問題整改工作方案並儘快組織實施。對未完成水源地環境整治任務的地區下達《關於對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未完成整改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的通知》,全面推進問題整改,並提出了具體要求,確保整改工作出成果見實效。

  下一步,吉林省將在進一步鞏固地級城市水源地整治的基礎上,全力推進縣級城市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改,確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同時,還將建立水源地暗訪巡查機制,強化水源地環境保護長效機制,開展水源地區劃評估,為更好地實施水源地保護提供依據。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