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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施行 推動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9-06-27 16:00:27

  國際在線吉林消息(蔣民):6月27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吉林省軟環境辦公室主任、吉林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局長宋剛對吉林省近日實施的《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通報。

03【吉林】【原創】【CRI看吉林(標題)】《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施行 推動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新聞發佈會現場 攝影 蔣民

  宋剛介紹,《條例》共7章73項條款,充分體現了吉林省“加強服務保障,推動高品質發展”的立法理念,為提升吉林省競爭軟實力,推動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營造寬鬆有序、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方面,吉林省提出推動減輕企業稅費負擔;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打破各類“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為市場主體發展創造充足市場空間;清理規範仲介服務,解決“紅仲介”“灰仲介”問題;發揮政府作用,推動解決市場主體反映比較集中的融資難、融資貴和“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在營造便捷高效、公開透明的政務環境方面,《條例》提出要積極推行政務服務事項“只跑一次”改革,推進政府權力運行陽光透明、廉潔高效;推行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規範企業投資項目審批,解決審批環節多、效率低問題;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解決指定交易、隱性門檻問題;加強政策公開、清理、整合,解決政策不透明、難落地、不協調問題;構建新型“親”“清”政商關係,推動政府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加強人才服務保障和企業家隊伍建設,營造尊商重商的社會氛圍。

  在執法環節,《條例》要求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進行政執法公開公正;嚴格規範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罰沒、行政決定、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避免執法簡單化、“一刀切”,防止執法隨意、標準不一。

  在司法環節,《條例》規定“三個原則”“兩個防止”,要求司法機關堅持依法保護、平等保護、全面保護原則,公正高效辦理各類案件,防止將經濟糾紛作為犯罪處理,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要求採取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影響,特別是規定了一般不予查封、扣押、凍結的情形,著力解決司法領域重點難點問題,優化司法環境。

  宋剛介紹,《條例》對加強營商環境的監督保障和違反《條例》的相關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保證了法規的執行力、提升了法規的約束力。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