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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底前 長春市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9-07-22 16:23:31

  國際在線吉林消息(蔣民):7月22日,長春市城市管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長春市城市管理局環衛處處長劉曉龍就長春市出臺的《長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進行了解讀。

01【吉林】【原創】到2020年底前 長春市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新聞發佈會現場 攝影 蔣民

  劉曉龍介紹,《條例》共有8章56條。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長春市城市範圍內要在2020年底前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2018年開始,長春市的5個城區、4個開發區已經實行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

  《條例》規定了長春市的生活垃圾分類實行“四分法”,長春市在國家規定的“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分類的基礎上增加一類“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指未污染的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廢棄物,包括玻璃類、金屬類、塑膠類、紙類、織物類、電器類及其他具有可回收價值的廢棄物。

  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包括電池電子類、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日用品類(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殺蟲劑、廢膠片及廢相紙等)、藥品類及其他廢油漆和廢礦物油等。

  易腐垃圾主要分為餐廚垃圾和廚余垃圾兩類。餐廚垃圾主要指單位食堂、餐飲服務業等産生的食物殘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廚余垃圾主要指居民家庭每天産生的剩菜剩飯、菜根菜葉、瓜果皮核等,以及農貿市場産生的果蔬垃圾等,包括米麵肉類、蔬菜水果類、食品類(各類餅乾、糖果、罐頭等食品、過期食品、寵物飼料等)等。

  其他垃圾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所有生活垃圾的總稱,包括被污染的紙張、無法再生的生活用品、煙蒂、塵土等。

01【吉林】【原創】到2020年底前 長春市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長春市城市管理局環衛處處長劉曉龍接受媒體採訪 攝影 蔣民

  劉曉龍表示,《條例》規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為長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主管部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責任主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主體,居民委員會(社區)、村民委員會,配合組織、動員、督促居民開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工作;環衛部門根據生活垃圾的成分、屬性、利用價值、處理方式及對環境的影響進行收集、運輸和處置;單位和個人要按照“垃圾不落地”的原則,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拋棄、傾倒、堆放。

  劉曉龍表示,《條例》設立了7條處罰條款,進一步規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