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交28萬買北京戶口 手續未完成經辦人被判刑

北京晨報2015-08-19 10:58:02

  應屆碩士研究生小夏,為了解決北京戶口,同王先生簽訂協議,約定王先生幫其解決戶口進京問題,為此小夏支付了28萬餘元。然而王先生很快因為倒賣國家機關公文罪被法院判刑,雞飛蛋打的小夏隨即將王先生起訴至法院,索要自己當時支付的費用。

  研究生網上找人幫落戶

  小夏是內蒙古人,從北京某高校工商管理研究生畢業後,一心想找份“能夠解決北京戶口”的工作。小夏被一條“能夠幫助在北京落戶”的消息所吸引,並且按照網上的方式同發佈信息的人取得聯繫。這名王姓男子了解了小夏的情況後,表示能夠為其解決落戶問題。

  為此,雙方于2013年7月12日簽訂了一份《人事服務代理協議》,約定由這位王先生為小夏推薦工作並且解決戶口進京問題,服務費為22萬元。協議同時約定,如果小夏不去上班,則工作單位為小夏繳納的社保費以及發放的工資,全由小夏自己承擔。如果小夏的戶口沒有辦成,則由王先生全額退款。

  所托之人獲刑警察找上門

  協議簽訂後,小夏向王先生共支付了280900元。很快,小夏拿到《2013年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及在京中央企業畢業生接收函》。還沒等小夏去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民警先找上門。原來,王某以及為小夏提供《接收函》的金吉列出國留學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吉列”),倒賣戶口的事情經人舉報案發。王某因倒賣國家機關公文罪獲刑一年。

  討要費用一審勝訴

  眼見到手的戶口“黃了”,父母辛苦籌措的20多萬元也不見蹤影,小夏一紙訴狀將王先生起訴至法院,以雙方當初簽訂的《人事服務代理協議》沒有完成為由,要求王先生退還服務費以及自己提前支付的工資和社保費等費用。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夏和王先生簽訂的所謂《人事服務代理協議》實際上是通過金錢買賣的方式獲取進京指標,損害了國家對於進京指標、北京戶籍管理的社會秩序,損害其他能夠通過正常途徑取得進京指標人員的利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因此應屬無效合同,而按照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産應予以返還,返還財産不考慮當事人雙方的過錯問題。法院據此判決小夏勝訴,王先生要向小夏返還全部費用。隨後,王先生提出上訴。

  二審開庭暫未宣判

  昨天上午,一中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王先生的代理人當庭提出的上訴理由是其與小夏之間的行為實質是買賣北京市戶口,這一性質已經在刑事判決書中進行確認,而王先生也因此受到刑事處罰,小夏為落戶提供的“服務費”也已經作為違法所得被法院沒收。而小夏作為一名碩士研究生,應當知道自己簽訂的《人事服務代理協議》的實質是什麼,這份協議的本質為雙方惡意串通、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而締結的無效合同,依據法律規定,雙方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産以及非法利益也應當被收歸國有,因此無需再“退還”給小夏。該代理人在庭審中同時提及,小夏是在向公安機關提交悔過書後,才得以不被移交起訴。

  對此,小夏一方的代理人予以否認,稱小夏只是單純地為了能夠找到一份能夠解決北京戶口的工作,並沒有違法的故意。而當法官詢問該代理人,如何解釋《人事服務代理協議》中“不去上班”這一條款的理解時,該代理人並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

  昨天,本案沒有當庭宣判。記者了解到,小夏目前依然沒有正式工作,還留在北京等待合適的機會。而同為研究生學歷的王先生,去年刑滿釋放後,至今也一直是無業的狀態。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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