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李書福:審慎、合理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

2016-03-03 14:36:28|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趙妍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黃蓉):今年,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汽車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將關注重點放在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提出“審慎、合理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

  關於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修訂,有兩項主要內容引人注目,一是取消“合理回報”制度,二是建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法人登記制度,對民辦學校實施分類管理。這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和熱烈討論。

  李書福認為,當下,改革民辦教育制度、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是大勢所趨,但是,上述兩種制度的變革是否更符合實際、更科學合理、更能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還值得繼續深入研究。而有些政策,如“舉辦者辦學投入資産視同充公或捐贈”極有可能導致舉辦者的“政策性恐慌”,進而出現“逆向選擇”,給民辦教育的持續發展造成重大傷害。修法的目標和結果是要促進民辦教育的可持續發展,而不是、也不能促“退”,更不能促“死”。在完成相關法律條例的修改、特別是建立、完善配套政策之前,不宜馬上取消合理回報制度,也不宜對民辦學校倉促實施分類管理。

  李書福建議稱,合理回報制度是鋻於現階段民辦教育主要特徵是投資(出資)辦學而非捐資辦學的基本國情,和基於公平正義的價值原則所作的符合民辦教育實際的決策,是國家對民辦教育鼓勵和支持的法律承諾,它 “給民辦教育帶來了春天”,在很大程度上激發了社會力量投資辦學的積極性,促進了民辦教育體系和優質資源的逐步形成。但是,在推行分類管理的時機還不成熟的情況下就取消合理回報制度,勢必會割斷政策的連續性,不僅影響現有民辦教育投資者的再投入,還會影響那些正準備投資辦學者的信心。

  李書福認為, 現實中,民辦學校投資辦學主體具有複雜性與多樣性,民辦學校呈現出不同的發展趨勢,有的學校完成了辦學積累,走上了捐資辦學之路;有的學校發展得相當成熟,辦得亦有水準,初步體現了向“公益性”回歸;有的學校則還處於滾動發展階段,尚未脫離生存危機,急需政府的支持。因此,當下實行無差別的“分類管理”時機還不成熟,去年民辦教育促進法修訂“暫不交付表決”亦説明條件還不具備,搞“一刀切”不科學,應為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留有足夠探索的空間。較為合理、穩妥的做法是在地域上體現差別,在時間上區分階段,給不同類型的民辦學校以不同時限的過渡期間。在此期間,政府應繼續完善投資辦學的政策環境,探索建立民辦教育的市場機制,加大財政支持的力度,進一步吸引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

  此外,李書福建議修法時應進一步明確民辦學校享受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強有力的扶持措施,消除政策性障礙和歧視,實現公平正義的價值,保障民辦教育事業的良性循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