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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應修訂法律對微信等媒體進行版權保護

2016-04-19 14:07:11|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杜軍帥

  國際在線消息:2016年4月1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知識産權局局長申長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介紹2015年中國知識産權發展狀況。

  鳳凰衛視記者:

  閻局長,不知道您之前有沒有關注網上流傳的“翻船體”:有一艘小船説翻就翻。有分析説,整個題材被改變傳播以後遠遠超過了原作作者的被關注量。您剛才提到現在網絡侵權是比較氾濫的,但是對於音樂、文學等等,可能侵權主體更多是網站,比較容易治理。但是目前公眾號比較發達、朋友圈比較發達的當下,治理網絡侵權方面會有什麼新的思路?比如在處罰的主體、處罰的手段甚至執法的思路方面,您覺得什麼樣是可行的方法?

  閻曉宏:

  應該説,香港的知識産權特別是著作權的保護水準是高於大陸的,在全球範圍內也是領先的。但是,從國內來看,目前網絡侵權不是氾濫的,我講的是十年前是氾濫的,而現在在有些領域還是比較嚴重的,比如剛才講的文字領域。對著作權作品的改編,首先是要得到權利人的授權以後才能改編,改編以後又成為一個獨立的作品,然後才是它的傳播有沒有得到許可的問題,所以這是兩個問題。

  另外,現在的自媒體,特別是微信這些傳播媒體,對版權保護帶來了一個很大的挑戰,這個挑戰就不僅僅局限于大陸,我認為無論是對香港,或者是其他發達國家來説,都面臨著這個問題。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第一要看傳播的東西構不構成作品?如果構成作品,它的傳播按照現行法律是要獲得許可的,而用什麼方式進行許可,都是需要認真深入研究的。但當前來講,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只要構成了作品,而且這個作品沒有經過別人許可進行傳播,就構成了侵權,也包括前面講到的轉載作品。在座也有很多媒體,如果作品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都應該對權利進行約定,沒有經過權利人授權,也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在這方面,行政部門、司法部門都要加大力度。另外也需要研究技術發展帶來的新的問題,要適時修訂法律,使法律更加符合現實社會發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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