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選舉制度的“皇帝新裝”
説起美國選舉制度,一向以“民主”“公平”的樣板向全世界兜售,但實質情形如何呢?
“從誕生第一天起就是不公平的。”這是《紐約時報》對美國總統選舉制度的論斷。一位深諳美國選舉奧妙的資深法律界人士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若是選民一人一票直選,實際黨員人數遠遠少於民主黨的共和黨就別想選上總統。換言之,所謂“公平”,不過是唬人的空殼,一個美版“皇帝的新裝”。
眾所週知,美國總統選舉採取選舉人團制度,並非一人一票直接選總統。一般説來,如若一項選舉制度設計得越複雜,其中必然大有玄機。細究之下,美國選舉制度實質是為權勢階層而設計。
表面上,每個預先登記過的合法選民都有權投票,十分公平,但這一票在初選階段是選黨代表,總統選舉日是選各州選舉人團,選來選去都不是直接選總統。
比如,黨代表在各州初選投票階段時是民眾“讓你選誰就選誰”,但如果進入第二輪,黨代表則可棄民意于不顧而“我想選誰就選誰”。又比如,總統選舉日時,美國全國只有538個選舉人有權直接選總統,其代表性被廣為詬病。這也是為什麼美國歷史上不止一次出現少數票總統,最近的一次是2000年小布什贏戈爾。
那麼,美國選舉制度如何能對少數有錢有勢的人有利呢?原來,投票程式及細節安排大有文章,神不知鬼不覺地“阻截”了大量選民參加投票。
一般來説,凡年滿18歲的美國公民都有選舉權,但各州在法律上有不同的、更細化的規定來限制。比如,有6個州規定選民必須擁有財産,12個州規定“乞丐”、“流浪者”、“受濟貧院撫養的人”不能成為選民,甚至還有19個州規定選民必須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必須能解釋憲法。《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披露,2010年以來,美國已有21個州通過了新的法律來限制投票權的行使,有14個州在今年總統選舉中首次實施限制行使投票權的新措施……
就算是有投票意願的選民,也要面臨“過五關斬六將”的複雜流程,讓一些人望票卻步。選民不僅需要提前至少30天或更長時間註冊登記,臨時想去投票沒門;投票日往往安排為工作日,請不了假的也沒門;如果是提前郵寄選票,還有厚厚的投票説明必須搞懂……
2002年生效的《幫助美國投票法案》中,規定選民需要登記駕照號或社會安全號碼後四位,又成功“攔截”了一批因種種原因沒能獲得這些身份號碼、或是擔憂身份背景被審查的選民。美國媒體統計顯示,2014年中期選舉的投票率只有37%,為20世紀40年代以來最低。
總而言之,“阻截”的手法花樣百齣,無聲無息中將一大批中低收入、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拒之門外。美國“全國流浪者聯盟”2012年報告顯示,低收入、無家可歸者多年來在選舉登記上困難重重,投票率遠遠低於高收入人群。
美國選舉中,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近年來,美國最高法院幾次判決鬆綁政治捐款上限,更是給富人集團的“金錢遊戲”發放了一張通行證。本屆美國總統選舉之初,一些曾打算試一把的政客就因為看到本黨內豪門人士的加入而倍感囊中羞澀,只好作罷。美國的“金錢政治”讓政權最終牢牢掌控在少數精英和集團手中。近期美國民眾在國會山抗議示威,就是抗議利益集團和富人階層利用財富操縱美國政治,要求國會通過立法來改變這種狀況。
儘管美國人明知選舉制度存在缺陷,但政客們誰也不願改變這一規則,因為這對權勢階層有利。弗朗西斯·福山在《政治秩序與政治衰敗》一書中一針見血地指出,本應服務於公共目的的政府制度,已被強大的私人利益集團利用。
美國《獨立宣言》宣揚“人人生而平等”,然而即使到了21世紀的今天,所謂選舉公平,仍然只是個傳説。(柳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