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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網站賣虛擬貨幣騙鉅款 主犯獲刑12年

2016-05-04 16:29:25|來源:廣州日報|編輯:王濤

  原標題:經營網站賣虛擬貨幣騙鉅款玩蒸發狂揮霍主犯獲刑12年

  廣州日報訊 (記者王納)如今各種網購打折網站如雨後春筍,網購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同樣也成了一些不法分子行騙的手段。一男子蔡某開設網購網站銷售虛擬貨幣,半年內騙財1841萬元,然後關閉網站玩“人間蒸發”。記者昨日從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蔡某近日被該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設虛擬貨幣引誘客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7月,被告人蔡某偽造了深圳市環華一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和相關證書,重新註冊了該公司停用的“划算網購”網站,在無任何投資項目的情況下通過互聯網發佈虛假信息稱與某大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取得客戶信任,吸引投資。

  接著,他在網站上推出優惠券,承諾給客戶5%~7%的月收益,吸引客戶購買虛擬的貨幣“拍豆”(100“拍豆”可換算成1元人民幣),購買越多,贈送的“拍豆”越多,並根據不同數額的優惠券設定不同的生效期限,到了生效期就可取現。同時,蔡某指使被告人王某、簡某負責網站維護,充當客服為投資者答疑。

  半年騙得1841萬元

  為提走資金,蔡某購買了徐某薇、汪某來、劉某慧、莊某等7張銀行卡、網銀及身份證,並以徐某薇的名義與第三方支付平臺易寶支付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為“划算網購”網站結算劃轉交易資金,同時將徐某薇、汪某來、劉某慧3張銀行卡與易寶支付賬戶捆綁,將客戶存入“划算網購”的投資款通過“易寶支付”轉入這3個賬戶。

  客戶投資款除一部分返還外,其餘錢款則被提現,再存入由蔡某控制的王某銀行賬戶內。蔡某將鉅額資金用於賭博、購車及三被告人旅遊花銷等費用。2014年4月,蔡某將該網站關閉。經審計,2013年9月3日至2014年3月26日間,“划算網購”網站通過易寶支付共計收款9742筆、金額為人民幣1841萬餘元,取現部分共計人民幣729萬餘元。

  深圳中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蔡某、王某、簡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蔡某起主要作用,係主犯。被告人王某、被告人簡某起次要、輔助作用,係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簡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具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一審判決:被告人蔡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被告人王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簡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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