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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傳播《金陵十三釵》被認定侵權 判賠1.4萬

2016-05-10 03:33:19|來源:京華時報|編輯:韓基韜

  原標題:傳播《金陵十三釵》百度被認定侵權

  京華時報訊 電影《金陵十三釵》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歸樂視網(天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視天津)所有,當發現百度雲盤中也在傳播該電影時,樂視天津將百度雲盤的所有者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訴至海淀法院。記者昨日獲悉,海淀法院一審認定侵權成立,判令百度賠償樂視天津1.4萬元。

  樂視天津訴稱,其享有電影《金陵十三釵》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然而百度雲盤在其網頁版、手機客戶端和iPad版的“達人推薦”及“熱門資源”中,均提供了該電影的播放服務,故請法院判令百度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4萬元。

  海淀法院審理後認為,百度是百度雲服務的提供者,其在網頁版和手機客戶端中,雖並未直接上傳該電影,但作為信息存儲空間的服務提供者,百度在“達人推薦”頁面,對明確標注提供“手機電影下載”“手機、平板、iPad、iPhone電影下載”,且頁面存在大量電影資源的用戶進行了推薦,並在iPad版的頁面首要位置,對未經任何備案的7060影視網進行了推薦和連結,百度的行為雖然並未直接推薦和連結電影作品,但其推薦行為,客觀上增加了《金陵十三釵》的傳播機會和可能,且主觀上具有明顯過錯,故應承擔侵權責任。

  最終,法院判令百度賠償樂視天津相關經濟損失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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