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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滲血 男子報警才知樓上非法售野生動物(圖)

2016-05-17 11:15:01|來源:四川在線|編輯:趙妍

  原標題:天花板滲血 男子報警才知樓上非法售野生動物(圖)

  天花板滲血 男子報警才知樓上非法售野生動物(圖)

  刑偵民警在清點涉案物品 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供圖

  記者宋锫培

  客廳的天花板上竟然滲透下來一攤血跡,家住新都區大豐鎮的王明被嚇得不輕。意識到樓上可能發生了兇案,王明立刻報警。然而,民警來到王明家樓上,沒有發現所謂的“兇案現場”,卻被映入眼簾的畫面震驚了——一起罕見的特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浮出水面。

  日前,記者從成都市新都區檢察院獲悉,因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該案的多名被告人被判處12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民房內查獲野生動物

  2014年10月21日,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大豐鎮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王明報警,稱其位於該鎮北延新居的房內有疑似血跡從樓上滲漏下來。民警立即前往現場,在敲門無果後破門而入。在王明家樓上的房間內,民警發現了4個大冰櫃,裏面存放著大量疑似野生動物的屍塊。客廳的一台磅秤上還放有約30斤動物肉塊,因為沒有及時冷凍,肉塊流出的血滲漏到樓下。在對現場進行仔細勘查後,民警在廁所內又發現2隻疑似金絲猴活體。

  經新都區林業局和新都區森林公安局辦案人員勘查,現場共查獲了疑似金絲猴(死體)3隻、活體2隻,疑似熊類肢體76隻,熊幼體(死體)2隻、熊頭6個,熊身肉塊6個、熊鞭12根、鵟(死體)12羽。

  經鑒定,查獲的物種確定為金絲猴、黑熊、棕熊、小熊貓和普通鵟。5隻金絲猴價值3125000元,黑熊亞成體(注:還未發育成熟的動物幼體)四肢對應3隻黑熊,成體四肢對應19隻黑熊,包括黑熊幼體在內的黑熊製品24隻共601200元,1隻棕熊製品價值25050元,12隻鵟共40080元。小熊貓4隻共100200元。查獲的野生動物均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一、二級保護物種,共計3891530元。

  兒子的字典洩露線索

  2014年10月24日,新都區森林公安局將該案件及涉案物品移交成都市森林公安局。成都市森林公安局接到該案後立刻成立專案組,組織精幹警力全力開展偵破工作。

  專案組民警兵分兩路展開偵查,一組民警根據案發地點的情況進行排查。民警調查發現,涉案房屋是房東委託仲介人員出租的,租房者用名為陳佳的身份證進行了登記。民警隨即對陳佳進行調查,卻發現陳佳的身份證是假的,房屋仲介也辨認陳佳並不是當初來租房的人。民警又通過對租房者留下的5個電話號碼逐一進行核實,但均為不記名的手機卡,且都處於空號或停機狀態,案件線索就此斷裂。

  就在專案組一籌莫展時,辦案民警在出租屋發現一本學生字典,上面寫有廖鋒的字樣,民警隨即對廖鋒進行走訪調查。但民警對新都區大豐鎮區域內的近20所學校的走訪中,均未發現有名叫廖鋒的學生。原以為線索再次斷裂,但就在此時,另一組對成都市從事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生意人員進行大規模排查的民警發現,長期活動在金牛區某社區的廖強有作案嫌疑,民警通過與前期獲得的廖強相關信息進行對比,發現廖強的兒子正是廖鋒,根據北延新居居民和租房仲介的辨認及相關證據的固定,多條線索均指向廖強,從而民警確定廖強有重大作案嫌疑。

  專案組確定了以打現行為主的抓捕方案,並指派了成都市森林公安局刑偵治安科民警對廖強進行跟蹤監視。在成都市公安局其他部門的大力配合下,專案組民警多次在新都商貿城中藥材市場、新都高速路口和廖強長期出入的場合進行蹲守。但狡猾的廖強得知自己出租屋出事之後,再也沒去過北延新居附近,平時出行也尤其謹慎,經常闖紅燈、抄小路,使民警無法發現其收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現行。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專案組對廖強進行監視的同時,始終沒有放棄對週邊情況的調查。案發3個月後,2015年1月12日,專案組得到確切情報,以為“風聲”已過的廖強,將在郫縣犀浦鎮再次交易野生動物,當日18時民警提前在犀浦某酒店樓下進行布控,19時,將正在出售野生動物的廖強和王娟擋獲,現場查獲疑似小熊貓活體2隻。隨後,辦案民警又在廖強位於新都區香城大道的另一齣租房內查獲疑似熊類製品15個和小熊貓死體2隻。

  專人在深山收購動物

  隨著廖強的落網,一個罕見的特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瀕危野生動物團夥開始浮出水面。在專案組大量證據面前,廖強供認了此前公安機關從新都北延新居和香城大道2處住所的冰櫃中查獲的野生動物活體及其製品,是從甘孜、阿壩等地非法收購的,北延新居的租房合同是他撿的別人的身份證簽訂的。同時供認在犀浦被擋獲的小熊貓,是王娟的丈夫陳勇於2015年1月11日交給他餵養的,次日又通知他將2隻小熊貓運到犀浦準備出售。

  掌握到陳勇的犯罪證據,專案組立刻對陳勇實施抓捕。迫於壓力,陳勇於2015年2月3日到成都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並交代2015年1月初與廖強前往成雅高速雅安出口處收購了4隻小熊貓,並通過中間人聯繫買家出售小熊貓的犯罪事實。根據陳勇口供,專案組民警即刻趕往雅安市寶興縣,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將出售小熊貓的楊良抓獲,楊良對其非法獵捕、出售4隻小熊貓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此時,廖強並不知陳勇和楊良已被抓獲,仍然堅稱4隻小熊貓是陳勇買來寄養在他家的。根據陳勇的供述,民警調取了廖強的車輛出入高速公路記錄,發現該車輛在2015年1月10日晚經成雅高速到達雅安,從成雅西康大橋出口下高速,與陳勇供述基本一致。在完整證據鏈面前,廖強終於低下頭,承認了自己與陳勇在楊良手中非法收購4隻小熊貓的犯罪事實。

  廖強的上線又是誰?在專案組的政策攻心和多次詢問下,廖強交代,涉案的金絲猴和部分熊掌是從一個叫老楊的汶川人手上收購的,老楊則是在阿壩州的深山收購得來。但廖強並不知道老楊的真實姓名和住址,這一情況又給專案組打擊交易鏈上端環節帶來了阻礙。

  了解到這一情況,專案組緊急召開案情分析會,通過研討決定掌握老楊的通話情況。民警通過調取老楊的通話信息,發現老楊原名為楊林,與廖強聯繫頻繁,經廖強辨認,確認楊林就是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老楊。專案組奔赴多市,在地方民警的配合下,最終在阿壩州汶川縣將楊林和其同夥李橋、周利抓獲。至此,案發的4個月後,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網。警方查獲的2隻活體金絲猴和2隻活體小熊貓也已移送成都市動物園飼養。

  賺取暴利 6人獲刑罰

  2015年7月成都市新都區檢察院接手辦理此案。該院在偵查中發現,原來早在2013年開始,廖強就打起了野生動物的主意。廖強原在成都市中藥市場經營藥材,因生意需要常常前往阿壩州等深山地區,在野生動物資源豐富的深山地區廖強發現了“商機”,便組織當地農民楊林、周利、李橋在收購草藥時收集販賣珍稀動物的消息,準備賣給餐館、藥店等使用。獲得消息後,廖強就從楊、周、李三人手中收購野生動物。

  2013年底,楊、周、李三人在汶川縣以2600元收購了2隻金絲猴,事後在都江堰以8000余元的價格出售給廖強。2014年4月,三人又在理縣以15000元的價格收購了4個熊掌和1個熊膽後,以18000元賣給了廖強。同年8月,楊林以12000元的價格收購了4隻金絲猴,並於次日在都江堰將其中3隻以18000元的價格賣給廖強,剩餘一隻由於太小,楊林將其放生。一個月後,周、李兩人又前往茂縣以5200元的價格收購了1隻幼體黑熊,餵養了20余天后,以11000元的價格再次賣給了廖強。

  在廖強被抓的前幾天,2015年1月初,楊林通過電話得知陳勇要收小熊貓,便在寶興縣的山上抓了4隻,並在成雅高速多營出口處以8000元價格將4隻小熊貓賣給了陳勇和廖強。二人將小熊貓帶回成都後,由廖強負責飼養和保管,陳勇則在網上聯繫私人馬戲團、動物園等買家,于2015年1月12日安排王娟與廖強一起將其中2隻送到犀浦進行交易。當晚,兩人在交易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經過成都市森林公安局補充偵查完善材料,固定證據鎖鏈。2015年10月,成都市新都區檢察院對廖強、楊林等6人向新都區法院提起公訴。

  2016年3月24日,新都區法院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一審判決廖強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萬元。楊林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李橋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萬元。周利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陳勇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楊良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000元。(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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