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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通報校園暴力犯罪審理情況呼籲社會協同建設平安校園

2016-06-01 13:07:08|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李邵鵬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蘭旻):近年來,頻頻曝光的校園暴力案件在中國社會引發熱議。校園暴力不僅越過了道德的紅線,也挑戰著法律的底線。不久前,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專門下發通知治理校園欺淩現象。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也在六一兒童節前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各界通報校園暴力犯罪案件情況,公佈校園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例,呼籲社會共同關注校園安全。

  陳某是北京市房山區某校學生,2014年1月2日,因其當眾稱呼張某外號,激怒張某,兩人發生拳腳,陳某掏出折疊水果刀刺中張某致其死亡。經審理,陳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鋻於其犯罪時不滿18歲,且有自首情節,故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0年。

  一件小事,卻讓涉事的兩名花季少年就此付出生命與自由的代價。據資料顯示,因瑣事發生口角導致矛盾升級是大多數校園暴力事件的重要導火索。在5月31日的發佈會上,北京市高院特別選取了包括上述類型案例在內的十個典型案例。市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趙德雲表示,這些典型案例能為保障校園安全提供不少警示,各方應有針對性地加以預防,“一是‘小口角’引發大麻煩,站腳助威易入歧途;二是‘小矛盾’埋藏隱患,心理、行為偏差應及早干預;三是家庭關愛是根基,警惕校園暴力被害人淪為施暴者;四是安全漏洞應填補,校園暴力防控能力亟待加強。”

  當天公佈的資料顯示,過去5年間,北京全市法院共審結校園暴力犯罪案件近200件,佔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0.19%。北京市高院副院長孫力介紹説,校園暴力案件總體上呈現出涉及罪名相對集中,共同犯罪案件比例高等特點,“一是罪名主要集中于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和聚眾鬥毆罪,三類案件累計佔比78%;二是約70%的案件係共同犯罪案件;三是犯罪起因和動機相對簡單;四是實施犯罪的主體多係未成年人,且男性佔絕大多數,被害主體絕大多數係在校學生。”

  從北京市高院當天介紹的情況和記者採訪的情況中可以發現,近些年的校園暴力犯罪反映出幾個突出問題,首先是未成年人不懂法不畏法的現象較多,需要引起重視,其次,被害人或是害怕再次被打,委曲求全,或是被害人向加害人轉化,兩種情況都需警惕,第三,家庭環境等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的隱性因素仍未得到全面重視。此外,校園安全措施、網絡傳媒等社會因素也會對校園暴力的發生産生影響。

  孩子們如何看待校園暴力?記者隨機走訪了地處北京石景山區的一所學校:

  記者:“你身邊有人被打或被羞辱,你會不會上前制止?”

  學生1:“看情況,要是對方太厲害我也沒法制止,會去找老師。”

  記者:“你被別人欺負的了會怎麼做?”

  學生2:“從來沒有發生過,也沒有想過”

  記者:“如果你看到別人被打,會上去制止嗎?”

  學生2:“會,我覺得不應該有打架這種行為。”

  校園暴力成為中國社會時下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家長、教育工作者們呼籲合力治理校園暴力的同時,政府部門亦在加大工作力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下發了《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嚴肅校規校紀,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北京高院副院長孫力31號表示,北京法院針對校園暴力防控採取了多重舉措。一方面充分體現罪責刑相適應原則,該嚴懲的嚴懲,當從寬的從寬,另一方面加強社會力量及家庭教育的作用,助力平安校園建設,“在法律層面,推動《校園安全法》等專門法律的制定,明確並細化政府學校、家庭等各方的法律責任,增強制度可操作性。對於實施校園暴力的加害人,要探索與相關部門構建聯動協作幫教機制,實施必要的追蹤輔導,防止重新違法犯罪。對於受害人,要積極推進司法社工、心理援助進校園,探索紓解干預機制,為有需要的學生暢通求助渠道,切斷‘受害人——加害人’的轉化路徑。”

  當天,北京高院聯合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發佈名為《愛•守護》的公益宣傳片,呼籲倡導全社會共同防控校園暴力,建設平安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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