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試點慘淡收官:四地兩年僅有59戶投保
央廣網北京6月4日消息(記者焦瑩柴華)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014年7月1號起,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地推出“以房養老”試點。然而項目運行兩年來,並沒有取得預期中的效果。截至今年5月20號,全國完成業務投保流程的僅有47人、38戶。專家認為,“以房養老”試點效果不佳,除了觀念的問題,也是市場的理性選擇。
所謂“以房養老”,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之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産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但是“以房養老”試點近兩年,投保的家庭數和人數增長速度一直緩慢。專家分析認為,“以房養老”首先就要面對中國的傳統觀念。
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係教授朱銘來説:“要把老人的房子作為資産抵押出去,以便於成為他老年養老收入的來源。中國大部分老年人還是希望把自己的資産傳給子女,所以本身這個産品就不是一個大眾化的産品。老年人把房子押出去,如果他享受不到幾年就不幸去世,那麼房子如何折價,包括對他的繼承人或子女未來還能繼續保留些什麼權利,這個可能需要一個關係的協調。”
保險公司對“以房養老”的業務也並不熱衷。朱銘來指出,在定價的過程中如何體現公平、合理?實際上相當於一大筆錢給老年人,做終身養老年金的規劃。房價未來是什麼走勢?保險公司有規避風險的儀式,老年人同樣有。房價漲了,老年人會感覺虧了;房價大跌了,保險公司又感覺經營上會出現風險。這就需要未來對産品設計進一步合理化,需要更精細化的設計。
朱銘來認為,目前國內的以房養老産品設置比較單一,並沒有考慮到老年人的多樣需求,都是保險公司自説自話;與此同時,老人通過“以房養老”兌現的錢和理想存在差距,也削弱了他們對以房養老産品的興趣。
朱銘來表示,對廣大老年人來説,還是希望現款變成一個實打實的服務。最核心的問題是,如果不把財富傳給子女,一方面可能他沒有子女,另一方面有子女,但他們可能出於種種原因不方便照顧老人,所以更多地體現在照顧、照料。照顧的責任、照料的責任轉嫁給機構、社會來完成。貨幣要買到相對應的照顧、護理服務,更多是要把産業鏈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