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目標任務完成表現突出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黎萌)國務院新聞辦昨天(14日)公佈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實施評估報告説,中國不斷加大各項人權保障力度,《行動計劃》規定的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參與起草和修改該報告的人權專家表示,目標任務的完成在多個方面表現突出。
根據該報告,中國連續4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超1200萬;農村貧困人口四年減少6663萬人;殘疾人獲得社會保障;全國打拐DNA數據庫已為4000多名失蹤兒童找到親生父母;建成全球最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2012-2015年,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判3369名被告人無罪;國家賠償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各級法院共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23萬件。
此外,在《行動計劃》規定的約束性指標之外,中國政府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民眾訴求,做了大量促進人權保障的工作。自2012年起,異地高考逐步開放,受教育權得到更加充分的落實;2013年12月,勞動教養制度被廢止;2015年8月,對四類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在立法上取消了9個罪名的死刑。
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健教授參與了實施評估報告的起草和修改,他在接受本網專訪時指出,過去三年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目標任務完成表現突出:
一是在繼續將經濟和社會權利作為重點,在保障就業、扶貧攻堅、社會保障、義務教育和環境治理等方面下了大功夫,取得了突出成績。
二是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方面,重點加強了對公民人身權利、受公正審判權利以及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保障,修改了相應的法律,採取了大量具體的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是在特定群體權利的保障方面,對兒童和婦女權利的保障有了明顯的進步,包括反家庭暴力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的頒布,對婦女財産權利的保障,對留守兒童的保護,對女童權利的保護等等。
四是更加積極地參與全球人權治理,認真履行公約義務,參與人權規則的制定,開展人權對話與交流,表達中國的人權主張,在聯合國維和行動中作出重要貢獻。
常健對國際在線説,未來中國人權人權事業的發展,仍然要堅持依法推進、全面協調推進和務實推進的選擇,同時要更加注意平等推進與合力推進,消除在人權保障上的地區差別,更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在促進人權方面的作用。
新華社評論指出,雖然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已取得巨大成就,但還面臨諸多挑戰。城鄉區域發展差距仍然較大,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醫療、教育、養老、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還有不少困難要解決。實現更高水準的人權保障任重道遠,依然要付出艱巨努力。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對此,常健認為,未來中國在食品藥品安全方面、環境保護和改善方面、老年人和殘疾人權利保障方面還要下更大的功夫。同時,要特別注意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經濟社會權利保障的關係,社會政治穩定與公民個人權利保障的關係。